大多數人的初戀,應該都只是單方面的暗戀。
早在自己有機會和另外一個人彼此相愛,公開向世人宣告關係的存在之前,暗戀是讓我們初嘗愛情酸甜苦辣鹹的啟蒙師。
相較於可以讓人知道的明戀,暗戀是一種不為人所知的喜愛狀態,通常是單戀性的,只有一方喜歡著另外一方,另外一方根本不知情。 大多數人的暗戀,縱使有機會告白,也很難有機會修成正果,只能默默地單戀對方。
暗戀的對象,通常很大程度影響著一個人日後選擇情人的標準。因為,我們暗戀的對象,通常集我們所渴望之理想異性特質之大成,渴望而不可得,心裡留下了遺憾。得不到的遺憾最美,最美的暗戀對象成了自己的理想情人標準。
暗戀的最高境界,是默默地、單方面地喜歡著一個人。不動聲色,不渴望擁有,隔著距離遙望,只要能看見對方就已然覺得幸福,也祝福對方能夠幸福。
最糟糕的暗戀是明知不可能,卻渴望占有,當自己化暗為明卻告白被拒時,終於徹底明白自己愛不到,於是不擇手段,企圖強行占有,傷害對方的肉體,折磨對方的精神,強迫對方就範。
暗戀可以很美,成為內心一輩子的寶貴回憶,只要不去打擾對方,默默地守護著自己所暗戀的人,才是暗戀最高境界,也是暗戀的醍醐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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