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歲談第一次戀愛,對象是女生,跟她交往前,我也曾在國中時和一位男生有過曖昧。我談戀愛沒有性別偏好問題,喜歡上對方,不會管對方是男或女。


我的初戀對象是我的同學,跟她交往半年後,時常有另一個女生打電話找她,她說對方是前女友,我們不曉得為這事吵過多少次,也不曉得和解多少次。我完全不了解她,最後僵到無話可說,我大學時提分手。這段戀愛我很受傷,我才知道要跟一個不熟的人相處,很麻煩,我也從跟她的關係裡發現,我的個性其實很跳躍,無法永遠停留在一個地方,就連愛也是。所以我跟追求我的男、女生說,我還不想談戀愛。
從18歲以來,只要安全,有感覺,我可以跟任何男、女生發生關係。我遇到多數男生,不管有沒有女友,都想跟我有肉體關係。而我的想法是做愛當下,不能給彼此壓力。


從偷歡中獲性愉悅

有個男生說我跟同齡女生最大差別,就在於我有很強的性魅力。任何人聽到我談性觀念,都會認為我淫蕩。但我國中時就對性感興趣,從那時開始看書學習自慰,我曾經有半年,每天洗澡,都能自己達到高潮。男生說我有爆發力,因我知道如何掌控對方,得到我要的滿足。
我想我是天生就對性特別有感覺,再加上後天累積很多經驗。我知道多數女生對性比較壓抑,也喜歡被操控;我恰好相反,我很有技巧,不會讓男生有壓力。我哥大我7歲,姊大我4歲,我最小,從小我就感覺我家的教育方式很嚴格,很多事都安排的中規中矩,可能這些誘發我個性裡的叛逆,變成我不愛固定對象,而是喜歡從偷歡的關係裡,獲得性愉悅。

我跟他們是一次性關係,不會有道德疑慮。我的對象大多有女友,極少是已婚,我也沒遇過有男生在跟我上床前,會覺得道德上過不去。
在我印象中只有一個,他做完竟然傳簡訊跟我道歉,說他對不起他女友和我,我立即把他的電話從通訊錄刪除,他想歪了,我沒要和他談感情,我討厭拖泥帶水。除了那次外,其餘男生應該是覺得自己撿到便宜。而且我不會糾纏他們,因我會找下一個出手。
現在我比較少跟女生做,因之前我碰過一個很會做的男生,就身體構造來看,我還是喜歡男生。

我享有單身的自由,也有獨處時的寂寞。但我26歲還年輕,不想為任何人守著承諾,就因為不想有感情,所以如果連性都不能讓我滿意,那就失去跟這些男生做愛的樂趣,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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