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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愛起人來就六親不認。這項描述不只說她重色輕友,誰都不聯絡,整個人好像人間蒸發了一樣;也指她愛得不顧後果,難分輕重。


讀大學時,她跟年紀大到足以做她父親的授課教授公開談戀愛,直到教授遭辭退,她不得不轉學。
沒多久她與要好女友的男友上了床,哭著眼睛要女友原諒她,卻決意把男孩搶到手。男孩去當兵,她先入社會,先後跟已婚老闆、同部門男同事、客戶傳緋聞,高調不避嫌,弄得老闆離婚,男同事請調部門,客戶掉了工作。她卻理直氣壯,全然不悔 。


前妻孩子還有聯絡
每回戀愛,她都毫不保留把自己給出去,同時,也期待對方百分百貢獻給她,因為「為愛自私,乃人之本性」,一旦相愛,「情人之間容不下一粒沙」,什麼道德規範人倫常情都不能也不行兼顧。她愛上離婚男子,他周一到周五都是她的,唯有周末他會去前妻家跟小孩相聚。為了孩子,他跟前妻維持情誼,幾乎每天通話。她表面忍受,暗地抓狂。
新年假期第一天,正要去機場,前妻打電話來,孩子發燒,他馬上放下行李,直奔前妻家。等他回來,枯等幾小時的她決定分手。她說,「我不在乎你離婚有孩子,我不能忍受你不把我擺第一位。 」男人辯說她不該跟孩子吃醋,她仍堅持「計劃許久的重大旅行,只因小孩感冒就取消,根本沒人問我意見。要是哪天我跟孩子同時落水,你先救誰?」男人驚訝直斥這是天大的蠢問題,她帶著受傷神情問,「你要是愛我,應以我為重。」男人黯然回答,「反之亦然,不是嗎?」
她離開了那個男人,很快又投入新感情。她依然堅信,愛情絕對不允許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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