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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仁麟

自從林書豪紅了之後,這位在美國出生長大的NBA台裔球星,就成了各家廠商眼中的招財貓和搖錢樹。從食衣住行到吃喝玩樂,都有大大小小廠商找他代言促銷。

在經濟學者眼中,利用名人代言來行銷的作法叫做「注意力經濟」。1997年,美國學者麥可.古哈伯(Michael H.Goldhaber)在他研究論文裡提到「注意力經濟(Attention Economy)」。他說:「獲得注意力就是獲得一種持久的財富,特別是在新經濟時代,這種財富除了能延續還能累積」。從那之後,「注意力經濟」就開始成了市場關鍵字。

把「注意力經濟」做反向解讀,我們也可以說,這是一個「沒有知名度就賣不了錢」的時代。一切的巨大財富都一定和名氣有直接的關連,也因為這樣,名人代言就成了商人眼中最不花腦筋也最有效的行銷方式。

在各方需求的促使下,那些名人背後的利益共同體(如經紀人)也自然樂得配合演出,想盡辦法把自己的客戶賣個徹底以圖利自己。就好像賣豬肉的肉販恨不得把整隻豬從豬頭賣到豬尾,從豬心賣到豬毛。所以名人在廣告上露臉是一種價錢,名人把產品用到生活裡面又是一種價錢,名人還能成為設計人,跨界演出來設計商品。

更甚者,演戲唱歌的可以成為服裝設計師,打球的可以設計球鞋。沒有人會問這些人有沒有專業設計能力,大家唯一在乎的,是這些商品有沒有人買,再爛的設計只要能賣得出去就是好設計。

在眾多名人代言的故事裡,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鈴木一朗媽媽的咖哩飯。在行銷人巧妙地企畫下,賣咖哩料理包的廠商請來鈴木一朗的媽媽幫忙推廣,到各小學去和小朋友聊她如何幫鈴木一朗煮咖哩飯,也間接營造「原來吃咖哩就會像鈴木一朗一樣強」的心理,利用這種方式來讓更多小孩吃咖哩。

從角色認知的脈絡來看,運動明星來推廣食品往往是最有說服力的,因為兩者的關連看來最直接,所以運動明星代言食品的效益往往也最高。如果請林書豪媽媽來代言便當,針對偏食的小孩設計便當,讓小朋友願意去嘗試更多元的飲食,相信除了是種商機也更會是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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