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墨
我曾是個以貌取人的男生,也曾追求過外表光鮮亮麗的女孩,在那段短暫的愛情裡,我發覺我錯了。
牽著精心打扮的女孩在街上散步時,常會引來行人的注目,那時的我覺得好得意,以為身為一個男生來說,我已經成功了,有著一個超級漂亮的女朋友;但是在交往的過程當中,那張美麗的臉卻讓我傷了又傷。
因為我總是看不透那層層妝抹下,跳動的那顆心。
說話的時候,我總習慣注視別人的眼,但是每當視線碰到她習慣戴上的角膜變色片後,就無法更深入地瞭解她的想法;也看不透明明朋友早已撞見她劈腿的惡行惡狀數次,而我卻拒絕相信的事實。
或許當年的我太年輕,還不了解感情並不是放在櫥窗炫耀的商品,而是值得用心去了解彼此的默契。
分手時,我傷心了很久,但是價值觀在淚水的洗滌後,變得澄明不少:以前看到容貌妍麗的女生會怦然心動,但現在外表已不再佔那麼高的比重,決定是否在一起的,是心靈的契合度。
唯有兩顆心能夠緊緊相扣,在愛情中才能優遊自在,即使沒有話題了也能靜靜地各自做自己的事,因為知道彼此的心在身邊,沒有走遠。
那段標致、但無法相擁的愛情,就留在泛黃的日記中,當做曾經懵懂年少的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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