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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人的鼻子是最會記憶的器官。我總在和某些陌生人擦肩而過時,為著他們身上有著我曾熟悉的氣味而駐足,甚至有開口叫喚的衝動;儘管他們的形貌與我記憶中的那些人是如此不同,但對於已經消失的美好過往,我仍有耽溺於依戀的氣味其中的癮頭。經過無數次的悵惘,我這才相信,愛真的是有氣味的。莫怪《香水》中的葛奴乙為了身上毫無氣味的自己而發狂。

在年紀甚輕時,遇到告別的當下,總天真地以為「時間是最好的魔法師」那句老話是可信的;但隨著年事漸增,我愈發害怕分離,死命守住擁有的,不願失去其中的一分一毫,就連虛無不可捉摸的氣味也不放過。

於是我開始用著他用的洗衣精,在他偶爾不在身邊的日子,嗅聞自己的外套,就覺得彷彿仍被寵愛著;用著與母親一樣的醬油與其他香辛料來烹調食物,吃下肚時提醒自己:「嗯,這就是媽媽的味道!」將家裡的氣味嚥下肚,跟著消化滿腹礙於面子而吐不出的鄉愁。我日復一日蹈踐著這樣的迴圈,循著這些香氣,就能重新找到生活中細碎的慰藉;在孤單一人的時候、在遠渡他鄉的時候,感到自己並非真的如同表面上看起來的那樣無依。

於是在那些嗅聞到往日氣息而傷感的瞬間,我總告訴自己,這不是多愁善感,而是關於往事的快樂與哀愁。我們的嗅覺,它記得的,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多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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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