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台北房價已漲到天上去,實在不想進場買房,但過年過節都被長輩念,耳朵都快長繭,只好拉著老公去看房子。幾個星期下來,我發現房仲推銷花招百出。第一天看屋,就在大太陽底下站崗站了15分鐘,因為房仲說:「他同事應已經來看過一次的一組民眾要求,再帶他們來看一下。」言下之意就是這房子很夯,我們再不出手,別人就要買走了。後來多問幾家房仲,當我說出我要看的房子時,幾乎每個房仲都會說:「這個房子詢問度很高……」曾幾何時我的眼光變得這麼好,相中的房子都是眾人追捧的?奇怪,為何我花自己的錢買衣服,還被我老公嫌「難看」!
不要把我當摩西
接下來,我們又看到一個廣告很吸引人:200公尺到公園!一到現場才發現200公尺?仲介先生,您說的應該是直線的距離吧!老兄,請不要把我當成摩西,以為我可以一掌劈開擋在眼前的鋼筋水泥,造出一條路來。後來,同樣戲碼又遇到一次,廣告上寫:捷運3分鐘!結果必須騎機車用飆的才3分鐘到捷運,找停車位的時間還不算在內。為免誤導觀眾,以後廣告請標明是步行還是騎車,如果是騎車,請標明「須飆車,且人車請走避」,否則市井巷弄如何飆車!
經過幾個星期的看房歷練,我體悟到「實價登錄」,真正造福的是想賣房屋的屋主,並非想買房的無殼蝸牛。不僅買方看房子前會先參考實價登錄,賣方更會,而且都認為自己的房子應該價比賣得最貴的那一間,賣更貴更好,也不看看自己房子的屋況。根據我的經驗,以高價賣出的房子,要不屋主前幾年剛整修,屋況佳,不需裝潢即可入住,或外含頂加可收租,可是您自己的房子呢?地板早已磨花,浴室更是慘不忍睹,馬桶漏水、牆壁磁磚剝落、蓮蓬頭也不堪使用,而且廚房還有壁癌問題待處理。林林總總算起來,少輒需要花費5、60萬重新裝潢,多輒上百,這如何與可以立即入住的房子相提並論?
唉,房子看越多沮喪越高,老百姓果真只能感嘆台北居真不易!
青青╱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