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們陪著年已70多歲的母親到律師樓,希望我處理父親控訴母親離婚的案件。
法庭上,阿公說:「我們結婚50幾年了,孩子們已結婚生子,我和太太分居20幾年了,她沒有履行同居,都沒有性生活,所以我要離婚!」
第一次上法庭的阿嬤非常緊張,不知如何回應,我只好先搶白說明:「兩造婚姻走過數十寒暑,如今子孫滿堂,雖是不同房,但祭祖、逢年過節還是一起圍爐,平日雖未同桌用餐卻是同灶,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同一個出入口,並無分居,本件無離婚的理由。」
法官苦口婆心勸70幾歲的阿公:「都老夫老妻了,真要離婚嗎?阿嬤也老了,真離婚,她怎麼辦啊?」
阿公聽了後氣憤的說:「我要離婚啦!我要去大陸找新老婆!我那些老朋友也都是去大陸娶年輕老婆。」
但見阿嬤困窘,依然沉默不語,我說:「兩造分房起因於阿公會常常罵阿嬤,還曾經動手打她,所以錯不在阿嬤,請法官駁回離婚。」
70歲審判長挺阿公
法官勸不動阿公,只好繼續審理,開二次庭後很快地駁回阿公的離婚請求。
阿嬤鬆了口氣,以為就此結束,誰知阿公鍥而不捨地上訴。二審受命法官試著委婉相勸,阿公依然堅持離婚。
辯論庭那天,除了原先的受命法官外,審判長和陪席法官都到,我抬頭看到審判長也是70歲左右老先生,心中頓時警鈴大響。果不其然,審判長在辯論時,對阿嬤斥責:「妳怎麼可以不跟老公發生性關係呢?妳要知道70幾歲的男人也是需要性!」受命法官偷偷對我笑著眨眼,以表歉意;我忍住笑意,不疾不徐地向審判長解釋:「審判長,沒有性生活是事實,但錯不在阿嬤呢!對方必須先舉證雙方多年沒有性,可歸責於阿嬤,否則不能以此判准離婚。」
我一副意有所指的說法,讓審判長氣得佯裝低頭看卷,但見受命法官笑得更歡了,兩肩不住顫抖,壓抑得煞是辛苦,審判長雖與阿公惺惺相惜,卻拿我沒轍,只能駁回阿公上訴。我想都難能可貴白首偕老了,怎能因此就放棄到盡頭呢!
《愛情臉書》賴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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