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愛對方多一點,而他又是一個會賴床的人,你肯定樂於當他的鬧鐘。
還沒住在一起時,無論你昨晚睡得多遲,總是提早起床,要把他叫醒。直到從電話那端傳來他迷濛的聲音,像個賴皮的小孩,撒嬌地跟你說:「早安!好啦,我起床了。」你所謂美好的一天,是從這一刻開始的。
這時候的你,以當他的人肉鬧鐘為榮。甚至會在朋友面前驕傲地說:「他每天清晨都要靠我叫床。」甚至假裝哀怨地說:「好難叫喔。」但其實你心中是很開心的。每天叫醒他,是你獨享的專屬權利;你深怕失去這樣的權利,希望他永遠依賴你。
同居後叫也沒用
你們住一起後,他賴床的本性若不改,你不必透過電話叫醒他,成了一個活生生的人肉鬧鐘,隨侍在側地等著耐心叫他起床。
漸漸地,你會發現:叫醒他,一天比一天困難。他愈來愈失去警覺、你愈來愈失去耐性。你終於在叫不醒他的僵局裡,看到他個性裡一些不可愛的地方。很明顯地,你累了。而他,也在這個時候,現出原形。
一個不需要鬧鐘就可以自己醒來的情人,是很可怕的。因為,他太自律、也太神經質。一個靠好幾個鬧鐘都叫不醒的情人,是更加可怕的。因為,他太依賴、也太軟弱,太沒有責任感。
真正的好情人,只需要一個鬧鐘,只要鈴聲輕響,就會清醒過來。既不賴床、也沒有起床氣。他捨不得你當他的人肉鬧鐘,因為他希望你比他多睡一點,他希望你的夢比他更甜。
如果你當過情人的鬧鐘多年,分手以後必定感到萬分惆悵。你在真實的人生中叫醒他無數個春夏秋冬;卻忘了在愛情的世界,及時叫醒自己。原來,最會賴床的人,是自己。
吳若權《幸福人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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