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行宜
所謂「外戚」,係指封建時期君王的母族、妻族。「外戚干政」顧名思義,就是君王之母族或妻族等外戚勢力,介入朝政運作,甚至取代君王而把持朝政。
封建王朝以「父傳子,家天下」為建構基礎,皇帝擁有絕對權力。當尋常百姓或貴族與皇族聯姻後,便被納入皇族「家人」的範圍,不僅能接觸絕對權力核心,更擁有對權力核心發揮影響力的能力,進而獲得權力。
相對於企業體制中,擁有絕對權力者為企業主或高階主管。若企業高層的母族或妻族,藉由姻親的裙帶關係,勾結攀援上組織的權力擁有者,不當地干預組織的運作或決策,則「外戚干政」戲碼轉而在企業內上演,狀況嚴重時,還可能動搖企業的根本。
當然,並非所有的外戚,都該被視為洪水猛獸般地防堵。許多家族企業在創業之初,人才缺乏、前景未明,若非仰賴足堪信任與器用的外戚撐起半邊天,實難在高度競爭的商戰中站穩腳步。
此外,若外戚確為賢能出眾之才,且能適才適所,則在「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鄰」的任人唯賢思維下,卻也不見得侷限在外戚迴避的框架限制下,任這肥水落入外人田。
由此可知,「外戚」雖有著姻親的聯結,具備上通高層的特殊關係,背負著「裙帶關係」的原罪,但卻不是問題的根源。「外戚干政」的惡源,在於過度膨脹的權力慾望,逾越了組織原有的職位權限。
因與企業高層具特定姻親的聯結,有些外戚在「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認知加持下,亦自覺身分地位不同。有著姻親關係的光環,組織其他成員通常不敢怠慢,部分外戚狐假虎威卻弄假成真。身具上達天聽的本事,讓有心藉此謀利者巴結逢迎外戚,少數外戚在此推波助瀾下,以致舉措失當。
「權力」有種令人上癮的特質,嘗過它的甜頭者,只想要得更多,而捨不得戒掉。當權力慾望的癮頭愈來愈大,則原本在組織外的外戚,便想把手伸入組織內;而原本在組織內的,就想把勢力擴展到更多部門或更高層級。
權力慾薰心的外戚,在原有的組織層級網絡上,又加上了許許多多的虛線。有時,虛線仿若是實線,讓底下辦事的員工搞不清誰才是正主子。虛線外戚的指令又常和實線的原主管不同,讓部屬無所適從。有時,虛線還凌駕在實線之上,讓原主管與部屬均尷尬萬分。
於是,資源內耗了,猜忌變多了,指揮紊亂了,凝聚瓦解了。
不受節制的外戚在組織內呼風喚雨、以外行干擾專業決策的結果,將導致組織績效不彰,而外戚卻可能在追究責任時,塗掉原本硬架在決策體制上的虛線,隱身於皇親國戚的保護傘下,而讓無實質責任的無辜主管,悲情地承擔罪責。
當難以施展身手的良才紛紛琵琶別抱,而外戚卻還沉浸在支配權力的春秋大夢中,努力地擴張權力地盤,或甚至結黨營私、濫用職權。這才是外戚干政毒害慘烈之處。
其實,外戚與藥物相同,原本是中性的。成為良藥或毒藥,端視用藥者是否識藥性。若用對時機、份量與對症,即為良藥;反之,則成為毒藥。
外戚不見得就是企業組織的票房毒藥,但用藥人得具一定的用人功力,不僅能識人、能使適任,還能在出包時,克服胳臂內彎的人性弱點,即使該外戚藥布已與組織肌膚密切貼合,也能勇於移除不當的外戚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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