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嫻和誌宏分手,發現他竟然藉由臉書向網友公開這段感情的始末!還附上親密照片,以及圖文解說,宣洩自己的不滿。這段文字描述,已經夠犀利的了,更令雨嫻無法接受的是,他還張貼了很多從前出遊的照片。
然而,他所說的事實,只是從自己觀點出發的感受,並非真正的全貌。例如,他推測分手的動機可能是出現第三者,其實這全是他自己的想像。有些不知所以的網友,還在照片下回應:「她條件不錯,難怪碰到新歡,就跟你分手!」「男人罩不住;女人就會送他一頂綠帽!」「難道,你的女友是蕩婦嗎?」讓雨嫻氣得七竅生煙。
容易流於人身攻擊
儘管很多朋友都奉勸雨嫻不要理他,但因為涉及個人名譽及隱私,雨嫻實在嚥不下這口氣。她找了認識的律師研究,打算對誌宏提告。律師卻告訴她,這些文章描述的內容,的確對女方不利,但文字及圖片並沒有涉及猥褻,純屬他個人的情緒發洩。即使告上法庭,法官也可能會勸他們和解。
從前,多半是女生失戀後,控訴男友花心。現在,時代改變了,不少男人被拋棄後,還憤恨難平地指責女友是蕩婦。
不過要特別小心的是,逞口舌之快罵人,其實很容易誤踩法律邊緣。畢竟,像誌宏這樣撰述文章以發洩情緒時,還懂得拿捏分寸、沒有口出惡言,真的不多見。如果沒有把握的話,分手後還是謹言慎行、廢話少說,即使是懷念的文章,最好也是點到為止,千萬不要做人身攻擊。
尤其男生更需要小心,批評別人的反作用力很大。試著想想:一個被蕩婦拋棄的男人,若不知道自我檢討,還一味地責怪對方是千人騎、萬人斬,這男人的條件會好到哪裡去?
吳若權《幸福人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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