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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部人,以前在塑膠廠上班,有個獨子,自己有間房子,日子勉強過得去。後來老婆得了肺癌,為了做化療、開刀,花光積蓄,最後老婆還是走了,剩我跟兒子相依為命。

一個男人把孩子帶大,熬到兒子成家,我們3個人住一起,以為老了能享享清福,誰知媳婦跟我處不來,我被嫌到沒一塊好,我在房間抽菸她嫌,連吃飯都不想跟我坐一起。我三餐自己煮,衣服家務都自己做。

媳婦每天在兒子面前說我不好,一直吵要搬出去,不然就是要我走。兒子婚後什麼都聽老婆的,我已經忍氣吞聲,有次晚飯她又當面數落我,我氣不過跟她吵,想不到兒子竟把我趕出家門。我跑到朋友家暫住,可是長久也不是辦法,想說自己55歲,只要願意做,不相信會餓死,朋友說北部工作比較好找,可以幫我介紹,我就帶著全副身家3萬塊跑來。

剛開始,朋友介紹我到工地做雜工,薪水日領,還有便當吃,當時我還租得起房子。才隔1年,房東突然說要收回房子,我找了很多地方,都沒人願意租給我,要不就是看我年紀大,又單身,怕出了事影響房子。

找嘸頭路淪落街頭

沒地方容身,我就跟工頭商量,暫時睡在工地,反正就當多個保全。只是睡工地很克難,有時半夜上廁所,一不小心腳步踩錯很容易受傷,夏天在地上隨便鋪紙箱還勉強可以,天氣變冷就很辛苦。
 
後來,工地也不用我,年紀大愈來愈沒人請,太辛苦的工作體力負荷不了,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只能偶爾做臨時工。有頭髮誰想當禿子,我也不想做遊民,現在租個3、4坪小房間也要6、7千塊,加上水電雜費都差不多上萬,我沒固定收入,負擔不起,不過平日吃飯加減都沒問題。

台北流浪漢很多,都有自己地盤。我睡過公園、車站、地下街,便利店也不錯,只是便利店有時半夜很多少年仔聚集,位置又沒很多。
記得有晚入冬很冷,只有9度,睡在地上受不了,即便身上鋪滿報紙、紙箱,還是凍未條,想說到附近走一走,看見有間速食店,進去買了杯熱咖啡,發現很多遊民在裡面,才知道有這種好所在。無論外面颳風下雨都不怕,夏天有冷氣吹,冬天又溫暖,還有廁所用,所以沒固定地盤的遊民,偶爾都會去。

我已62歲,這種日子也習慣了,現在很自由,總比回去看人臉色好,房子就讓給他們,我就這麼個兒子,千錯萬錯都是自己骨肉,早晚也是要留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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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