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30歲的前後幾年,我認識了幾個彼得潘:不願意長大的小男孩。
那些年的那幾個男孩子,總是到處闖禍,讓不同的女孩子為他們傷心。因為他們的「我喜歡妳」,就像喜歡一個玩具;跟妳在一起時,他們玩得很開心,好像妳最可愛有趣。可是他們可以沒有妳,不想著妳出去旅行。又或者是,在得知妳不是玩玩而已了以後,他們就不會再跟妳要好了。
他們不會消失,打電話還是找得到人。可是妳看著自己的手機螢幕,撥入的記錄從幾天前變成了某個日期,妳就再也不想自討沒趣。
我在那些年的日子裡,有的時候是彼得潘的朋友,罵著他們沒有良心,知道自己會被喜歡、並且也放心地知道自己不會喜歡的人最沒良心。有的時候是彼得潘的女人,然後和他們時好時壞了幾年。
名份總是給了別人
心裡總是有一個人,就會想給愛情機會:半年、一年、兩年過去,我們搬離了定居了不同的城市,或許就可以不一樣了?他就會知道我不一樣了?知道我是等得起的人?
後來我們沒有在一起。
他們或許和另外一個女人結了婚,或許生了一個孩子。或許總算有了一個有名分的女人:「這是我的『女朋友』。」我沒有得到的稱謂。我在facebook上看著他們的近況,那些女人看起來總是溫柔的。大概不會像那時候的我一樣,笑起來就直不起腰,或許也從來不會放聲大哭。她們的臉上沒有寫著聰明和好強,她們甚至未必漂亮好看。
難免會想,我是哪裡輸給她們了呢?我是輸給了時間嗎?就只是因為,我太早就喜歡彼得潘了,於是他太早就相信,我們不能在一起了嗎?
大概不是這樣的。在一天的深夜,哄睡了孩子,在廚房切切剁剁副食品的時候,我恍然明白了。
彼得潘老了啊,就像我一樣了啊。我們總算都服氣了,佩服起了時間。於是我們都找了一個不計較自己的人:不計較我們總是那麼容易搞砸,不計較我們到了這個年紀多少都有毛病。那個人或許不那麼有趣,不會說出流利的好聽的話;甚至、甚至不見得以為我們是特別的,於是就是跟我們過著普普通通的日子,讓我們得知這個世界上有普普通通的快樂。
原來如此啊,那時候以為多麼不一樣的、於是不能在一起的兩個人,終於一模一樣了,終於可以結婚了,各自。
大A《女朋友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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