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年在一次同學聚餐中,品萱向我們坦白她是同性戀者,只不過在同性戀的情侶關係中,她扮演的仍是女生角色。同桌吃飯的我和小如,反應大不同,我是瞠目結舌的說不出話來,而小如則仍如往常般冷靜的繼續吃著東西,頓時四周的空氣都冷了起來。
今年10月,品萱在她的慶生餐會中,突如其來的宣布喜訊,說她年底要結婚,對方是認識3個月的相親對象。他是台北人,目前在花蓮的一所高中任職,是一位高中老師,他們很快就決定結婚,這份戀情因為目標明確,過程沒有拖泥帶水,兩人很快的修成正果。
第2個孩子跟她姓
我問她那之前「男友」(蕾絲戀人)呢?品萱無奈的說沒辦法繼續,因為家中只有3個女兒,她是長女,要負責延續家裡的血脈,與男方說好第2個孩子要跟她姓。妳愛他嗎?我不解的問著品萱。
「愛啊!」那「前男友」呢?「也愛啊!可是沒辦法,我如果不結婚、生子,我媽會把我逼瘋的。」我們對品萱的這項說詞,實在無法置信。我跟小如都各有一個交往10多年的男友,不論是何原因沒有論及婚嫁,總是各有難念的經及無法解決的難題在,很難說不要就不要,而品萱竟然在短短3個月,就決定結婚、生子這等大事。
在回家的路上,小如偷偷的跟我說,品萱等會要到桃園找她「前男友」,她不敢跟我說,怕被我罵。她也勸過品萱,既然都決定要分手另嫁他人,就不要藕斷絲連,牽扯不清,可是品萱說她「前男友」很難過,她要過去陪「他」。
唉!都決定結婚了,還去找「前男友」,並且還要在「他」的住處(兩人之前同居處)過夜,實在很不妥當,日後他先生如果知道,品萱曾是同性戀,老婆的手帕交竟是蕾絲戀人,兩人在決定結婚後,品萱跟「前男友」還是繼續往來,這樣真的沒問題嗎?我為品萱的婚姻捏一把冷汗,也很不解7年級之後的年輕人,對愛及性這檔事,可以這樣遊刃有餘,雙性通吃,真是自嘆弗如啊!
同伊╱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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