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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家事法的律師,最無力的就是,無論在法庭內外,總是被迫觀看無法轉台的人間悲喜劇。

 

「求你回家,我和孩子需要你……」女人哭著匍匐在地的抓住男人的腳。「走開,我叫妳放開,妳聽到沒有……」男人嫌惡的想掙脫離去。「媽媽……」小孩哭喊蹲跪在媽媽旁邊。
「這位先生,你怎麼這樣對你老婆……」路人開始指指點點。 「這女人竟然拿刀想殺我,又想自殺,她是神經病!」這個男人惱怒這女人的哭喊引來眾人圍觀。


下跪認錯求夫回家

「我知道錯了,我再也不會這麼做了,求你不要找那女人,求你回家,我不要離婚,拜託……」女人改採下跪姿態,雙手不斷乞求那男人。男人趁空檔邁開腳步離開,把女人和孩子聲嘶力竭的哭喊聲,全部拋棄在後。
「不要跟著我,你去跟爸爸,我養不起你……」女人歇斯底里地對著孩子大呼小叫。
這種愛情悲喜劇,我已經看得太多,戲剛起個頭,約莫就猜出這齣戲裡的男主角外遇,並藉故離家和小三雙宿雙飛,女主角是家庭主婦無力扶養小孩,男主角故意截斷女主角經濟,迫使女主角答應離婚,女主角不答應,男人因此訴請離婚。
坦白說,婚姻裡誰是被害者,都很難說個清楚,法庭外的我本來就是路人甲,既沒太多興趣主動介入,更無意遞出一張寫著律師的名片。然而小孩絕對是無辜的受害者。
「妳趕快帶小孩回家,這男人有什麼好眷戀的……」我走向女人身邊。
但女人竟是起身推開小孩,決然離去,小孩緊跟在後,女人大聲喝阻,小孩不敢再繼續追隨著母親,而呆站在法庭走廊上。我嘆了口氣,請法警致電給社會局協助安頓及輔導明顯受到創傷的小孩。
這齣戲很老梗,但經常上演。

 

賴芳玉《愛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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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