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Willy的交友版面上讀到一段:娶了紅玫瑰 ,久而久之,紅的會變成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會成為衣服上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他當下便留了話,還違反原則,第一次留言便給手機號碼。不久Willy撥了電話來,他們約在一家僻靜的日式料理店用晚餐。「你也喜歡張愛玲?」他問。
這個獨子說會結婚
「我在國中教國文。」Willy年近30,黑框眼鏡和打籃球的身材,適度地平衡著陽剛和斯文。他們幾乎用完餐立刻就上了床。這是他第二次違反原則。
他深吻Willy。這是第三次。之後,他們應該就算在「約會」了。例行是:打手機,見面,吃飯,做愛。之後,做愛前的步驟全免了。
一次福至心靈問:「將來會考慮結婚嗎?」「你是指和女生?」Willy說:「會啊!會考慮。我是獨子,我媽希望我結。」天啊。他暗自叫苦:這是第四次……絕不和會去結婚的男人約會。
「那,有lover嗎?」他終於鼓起勇氣,聲音中有一絲的顫抖,同時不解自己,這問題不該是第一次見面就問的嗎?「有。」Willy面不改色。他一時間五雷轟頂。「不過我們快分了……」Willy也不像是安慰他。
第五次, 決不和和上一任還沒斷乾淨的人約會。他頓覺角色之尷尬,決定保持沉默。不料沒過幾天Willy打電話來,口氣很是興奮:「我和我lover說到你,他說他也曾在聊天室和你認識,幾年前還跟你吃過飯,去過你家……」不知為什麼,這一剎那,他突然覺得徹底被打敗,知道不可能了。
掛了電話,覺得自己由明月光和朱砂痣,變成了飯黏子和蚊子血。而這,不早就寫在Willy的自介裡了嗎?
他突然醒悟:Willy根本沒有要和他lover分。他們不過是各自在網路找一夜情,兩夜情,多夜情。問題不在誰是紅玫瑰誰是白玫瑰,重點在於「同時」。他終於明白他根本沒有讀懂過張愛玲。
陳克華《我的雲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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