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新書《我的愛情,我說了算》,鼓勵所有在愛情中委曲求全的朋友,勇於「拿回愛的主導權」。有些讀者光看書名,尚未閱讀內容,就對我提出疑問:「萬一相愛的兩個人,都因此爭奪主導權,該怎麼辦?」
其實,所謂「拿回愛的主導權」,是主導自己該負責的部分,例如:自己的作息、自己的健康、自己的情緒、自己的規劃……都是要靠自己決定,不能找藉口說:「因為對方怎樣;所以我只好這樣!」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等同於放棄自我的權益,卻得不到對方的尊重。
決策之前尊重專長
除此之外,有些決策牽涉到各自不同的專長,例如:享受美食、投資理財、維修電腦……就應該要讓比較懂得專業的那一方做決策,不要因為誰的掌控欲望比較強烈、或誰說話比較大聲,就取得決策權。否則,最後只會落得兩敗俱傷。
銘軍自稱是「怕老婆俱樂部」會員,從決定正式交往以後,就同意把錢交給杏娟管理,用以表示承諾,藉此換取她的信賴。不自量力的杏娟感到很開心,還到處跟親友炫耀,還沒結婚就已經掌握了經濟大權。
並不很擅長理財的她,竟擅作主張,聽信剛認識的理財專員推銷,把銘軍的錢拿去買基金、保險、股票……沒有多久就把錢都虧空的差不多了。此刻,銘軍才深深後悔,不該輕易讓渡自己財務的主導權,損失了金錢、也傷害了感情。
此外,還有另一個極端的可能是,如果兩人的專長有很大的重疊性,該如何分配主導權呢?
其實效法部隊「值星官」的做法,也是可行。兩個人依照時間或次數輪流做決定,互相學習領導與服從的概念,更可以體會彼此的立場,相處得更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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