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獨子,父母走了之後,我沒家庭小孩,我也沒這能力成家,我照顧自己都照顧不來了。年輕時,我在染整廠上班,突然老闆跑了,那時還有點錢,我去擺地攤,但警察每天開單,我改跟朋友合資開旅行社帶團,卻被朋友背叛,賠光所有積蓄。
剛到台北車站時曾22天只喝水度日,後來觀察人家怎麼生活,先做資源回收,逐漸跟大家混熟了,就知道哪可以舉牌、跑陣頭。我想盡辦法自力更生,有次舉牌當三明治人,結果風太大1天被吹倒5次傷到腰,現在無法工作。在台北車站,我們一直被趕,以前東西還可以放,現在趁你不在,就被清掉了,所以有些年輕街友出去工作時,我就幫他們看東西。當他們收入較好或車站沒善心人士發便當時,他們會請我吃點東西。大家互相照顧。
以前萬華最多慈善團體發便當,現在警察會以影響環境來開單,所以現在吃飯都不ok了。目前1周2、3天有人固定提供食物,其他要自己想辦法。
我沒家累,所以不領社會救助,給比我更需要的人,我把欲望跟生活水準降到最低,苦悶時就分享別人的快樂,像小朋友跟奶奶撒嬌;情侶在撒嬌耍賴;小麻雀在吃東西,我雖然肚子餓,但小麻雀吃的很愉快,我替牠高興。如果光想自己的苦,那永遠苦。
政府忽視問題難解
除非你沒求生欲望,否則你會想盡辦法找東西,像翻垃圾箱,有人很奢侈,便當吃一口就丟了,或不小心趕車忘記,我們看他沒回來拿,就嗑掉了。當你餓到某種程度,是不會管面子的。而且不可能每天都會碰到善心人士,人總有倒楣時,有時人家也不會送來,垃圾桶就變唯一希望。只要沒壞就吃,就算壞了頂多烙賽而已,總比餓肚子強。
我常自我檢討,為何被社會淘汰?我是老闆跑了,那時產業西進政策,很多小工廠失去競爭力。新一輩遊民則是完全找不到工作,勞力工作被外勞代替,需要專業知識的工作又達不到水平。現在街友有不少大學生,還有工廠倒閉的大老闆,以前工廠倒閉出來流浪的是40幾歲,現在出來流浪的是20-30幾歲,正是能用的時候,卻完全不被勞動市場接受,政府也不管。
旁人什麼態度我無所謂,但不能故意驅趕我,貧窮不是罪,我也很努力生活,但皮球壓久總會反彈,遲早我們的聲音會被知道,即使我老了不行了,新一代遊民還在不斷生成,政府不解決,遊民永遠存在。像我流浪20多年,以前看到都是那幾個,如今卻一段時間就換一批新的來,社會出了大問題。
貧窮不可怕,就怕你放棄自己,我起碼活的快樂健康,在這圈圈多年有自甘墮落喝酒喝死的、打架打死的,還有身體不行睡了就走的,我看太多了,真正能走出去的很少。
當初我賺錢也繳稅,逃稅的都財團,但這政府只跟財團生活,不過雖然政府忽視我們,我們仍然存在,我活著就是證明我沒被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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