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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法官很同情的對著當事人表示:「關於這案件的新聞,我全看到了,但和我所知道的真相,差太遠了。」這般的體認,我的感受很深,總不明白藝人或演藝工會為何不團結地向扭曲報導的媒體抗議?
雖部分「大牌」藝人在經紀人協助下對特定報導提出告訴,但大部分藝人都選擇隱忍娛樂記者或狗仔挑釁、醜化與扭曲,甚至接近霸凌的行為,導致關於演藝圈的媒體報導,多年來未有改進,仍停留在緋聞、醜聞或整形、減肥等報導,藝人在音樂或戲劇作品展現的專注與才華,卻乏人問津,更別提那圈內的潛規則,幾乎無人撼動。

一再迴避仍被激怒

猶記得多年前某日,我與某藝人正在通話討論事情,竟聽到電話那頭傳來敲打聲,我急著詢問電話那頭發生何事?只見她很無奈的回應:「那是狗仔,他跟追了好一陣子,我以為已經擺脫了,我剛剛在路邊停車,沒想到他又追上來。」電話那頭又傳來記者繼續拍打車窗的聲音,用著挑釁和訕笑的語氣說:「哎呦!出來啊!出來啊!把窗戶打開啊!我又不會怎樣……」明顯想要激怒藝人,她不敢有任何回應,因為那鏡頭正對著她拍攝,她擔心被激怒後憤怒的表情,被拿去作文章,又是一篇負面新聞,她深刻體認無論如何解釋或事後澄清,台灣觀眾都會先相信媒體報導,認為她只是矯飾而已,於是她在電話那頭低頭不語。
在幾乎誤認為狗仔已然遠離時下車,並匆匆回家,殊料狗仔竟是拿著鏡頭尾隨在後,幾乎跟進大樓大廳,她憤而回頭斥責狗仔不應打擾其他住戶,狗仔終於抓到機會拍攝到她憤怒的表情。
於是,隔天便有了一篇她很落寞卻耍大牌的負面新聞。
我甚是難過,詢問她是否考慮對狗仔提告?她很無奈的說:「告了又如何?社會大眾不會關心真相是什麼,只認為藝人活該如此,況且得罪娛樂線記者,他們只會製造更多莫須有的負面新聞,藝人是禁不起記者那支筆的。」對此,我深感遺憾,但始終認為好人的沉默,就是對邪惡的縱容。

賴芳玉《愛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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