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民國69年開始跟阮阿爸、阿母賣菜。沒賣完、賣相較差的菜,會送給住在附近的原住民。我以前沒想到善事,只是認為菜賣的出去的就賣;賣不出去,就送給有需要的人吃,不要浪費。以前有很多從花東來城市討生活的原住民,沒有一技之長,大多做綁鐵、粗工跟板模工,生活艱苦,連米都沒有。我心軟,覺得幫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家庭。讓他們有飯吃,有菜配,是生活的基本。以前我農曆初三、十七才送,後來每禮拜都送,因為市場越來越多人知道我在送物資,於是大家有魚出魚、有肉出肉、有菜出菜,捐贈物資愈來愈多。
算算也做了超過20年,我既然要做這事,就不是為錢。錢是很重要,但我有能力賺錢。他們的處境是真的有困難。賺吃人對艱苦人比較有同理心。我也無法認同丟掉能吃的菜,因為還有人三餐沒得吃,怎麼可以浪費。

我不是送1、2次,是長期送,所以要調查清楚。社會雖進步,還是有許多窮人。這些人或許有破房住,但要養小孩,有時又沒頭路,申請補助也沒那麼容易。送些物資是幫他們維持基本生活。有幾戶很窮,我後來想想,找朋友每人每月捐100,一戶每月給1500,補貼他們。這筆錢也都親自送。歡喜甘願做,不覺得吃虧。


貧窮貪財 老公跑掉

扯到錢,就有貪。我確實碰過貪騙的人,像有位女士,她有紅斑性狼瘡,雙腿、雙手手指都鋸掉。我看她一家大人小孩艱苦,送菜給她,還找朋友捐款幫她做義肢。她是第三等級低收戶,結果她貪財,為了申請到第一等低收戶的1萬1補助款,跟她丈夫辦假離婚,結果有錢了,她丈夫卻變心,去找別的女人。

離婚育兒 好吃懶做
幫助人要看情況,也有好手好腳、懶惰的。曾有位45歲的男子,離婚、有小孩,我每次送菜去,他都在家看電視。我介紹他去做保全,他面試完,嫌月薪2萬太少,不能過活。兩禮拜後我再去,他一樣在家,我告訴他,這是我最後一次幫他。他就是扶不起的阿斗。
後來有人想捐錢,我回絕,還是捐物資,比較單純。有人看我如此賣力,曾懷疑我是否是教養院的股東,我笑一笑,叫他自己猜。古早人說,做善事,福報會迴向。阮阿爸今年95歲,阮母仔85歲,我很滿意。我太太、小孩也支持我。我只是橋樑,負責幫有愛心的人和窮人牽起一條線。在這現實的社會,不指望人家感恩於我。我付出是我歡喜做,不要求人家回饋。我不菸不酒不嫖不賭,除了工作,興趣就是做善事。我生活無罣礙,能付出,我覺得很爽快。像我筆記本寫的名言「只有美德能留傳到後世。」做好事就是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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