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朋友根據我的描述介紹認識的。運動員樣,高碩,腿粗,陽剛。完完全全就是我以為我要找的男人。第一次他拒絕我時我哭了。
但我們畢竟又開始約會了。也不知道他究竟看上我哪一點。那時候的我極瘦,才從一次長達5年的單戀裡走出來。想自殺又沒有勇氣。決定好死還不如賴活著。
他其實就只是個小上班族,不過是生得高碩,又曾在高中打過籃球校隊,就這麼一路保持打籃球的習慣至今。「不過自從去年在台大打球時被小動作傷到,對方手肘撞了一下肋骨,之後,到現在都還不太能打。一動到就疼。」比起他從前的相片,他顯然增胖不少。不過一提起運動他還是會提提眼鏡,噘起嘴,一副得意相。
一面騎車一面挑逗
他經常用他傷痕累累的速克達載著我在台北市各處玩耍。大約有半年的時間,我經歷了我這一輩子第一次「純純的愛」的日子。他顯然是個稱職的情人,而我不是。每晚他毛茸茸的大腿壓在我的身上,在我耳際停勻地打呼時,我是無比地滿足,又似不滿足著。
每回坐在他機車後座,抱著他結實的腰桿,風在身邊無止境地吹,我幾乎可以用「幸福」這個字眼來形容當下的情境。
有時我就忍不住在他兩腿之間撫弄,惹得他硬邦邦地,一面怪叫一面停下機車來消火。和他一起的確留下了我生命中不能磨滅的記憶片段。可是不到半年光陰我便提議分手了。為什麼?我也不知道。當初我是那麼地要他。
之後我又出現在新公園裡了。在那有數百甚至上千人整夜圍繞著蓮花池繞行的夜晚,我有很長一段時間未曾再遇見他。大約是數年後吧,終於又在新公園裡相遇,他只是遠遠地看著我不發一語。我想他當然是恨我的。
生平第一次,我自覺虧欠。
陳克華《我的雲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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