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到辦公室,張總就接到好友女兒林小晰的求救電話:「伯伯,拜託你,只有你能幫我們了!我和杜大同就要結婚了,不知道我爸他到底在想什麼……」
28歲的小晰與男友認識3年,決定走入禮堂。大同是個好孩子,有好學歷,在許多聚會都和小晰和準岳父母一起出席。兩人要結婚,岳家雖沒反對,卻有刁難。說穿了還是因為兩家經濟相差懸殊。小晰家家財萬貫,擁有響噹噹的商號,市區裡也有不少土地和大樓;大同出身公務員家庭,家境小康。
當年比女婿還匪類
小晰是獨生女,將來可能繼承大筆財產,這使得小晰的爸爸十分不安:萬一女婿對女兒好,只因為貪圖富貴,那怎麼辦?他一邊幫女兒辦婚禮,一邊請法律顧問擬定一大本契約:比如婚後馬上辦分別財產;如果離婚,就要放棄財產及孩子的監護權……
小晰看到最後一頁,父親要求大同簽下:一定要生下兩個男孩,一個要姓林來傳香火。小晰氣炸了!幹嘛父親把她的婚姻搞得像在配種似的?
「伯伯,請幫個忙吧。」「喔,我知道要怎麼做了。」張總說完電話後苦笑:「這老傢伙,也不想想自己當年是什麼條件……」他和小晰的爸爸─靠蓋房子發跡的林董打從年輕就認識了。林董從小在育幼院長大,混過流氓,專科沒畢業;小晰她媽卻是名門閨秀,兩人要結婚,女方家長抵死反對。林董當時還豪氣的對未來的丈人拍桌子,說:「我告訴你,我娶你女兒娶定了,你別看不起我,總有一天你會知道,反對我是多麼沒眼光!」
算來女婿還比林董的家世好呢。林董之所以創業成功,岳家也出資有功。沒想到自己當丈人之後,竟換了腦袋,變得比自己的岳父更勢利。張總嘆了口氣。他想,等下打個電話約林董,晚上就到他們年輕時常混的夜市去吃一碗蚵仔麵線。希望林董還記得,自己是怎麼走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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