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感情上的自私,是應該的;愛情原本就不該分享,所以戀愛中的女人都應該自私,但,請對愛情自私,別在公領域自私。
有個在商店門市工作的朋友空窗多年,最近終於交了男朋友,大家都很替她開心。一開始,她的同事們也的確給她很大的寬容,身處於需要各部門互相協助服務業,同事們都很願意讓她早早下班去約會,然後分工作完成她的工作範疇。
漸漸地,她方便當隨便,假日需要至門市輪值搬時,她千百般推拖。然而,其它有伴侶家庭的同事,也都按著公司規定輪班輪休,大家不解:「為何開始談戀愛,該做的事情就可以堂而皇之地避開?」同事們開始對她有另一種批評:「又不是只有她要經營私生活,我們都要啊!」「好不容易談個戀愛,不代表她有特權吧!」原本美事一樁,就因為對好不容易得來的愛情太過於重視,因此忽略了「正事」,還影響到其它同事,實在不太明智。
未婚難懂 已婚之苦
未婚女人在職場上,常會抱怨「被職場霸凌」,當有家庭或有對象的同事談論著感情或子女時,她們便尖酸刻薄批評別人,還被回嘴:「等妳自己有家庭你就知道了。」於是怪同事們聯合霸凌她;但等到自己戀愛有時,卻又認為自己有「豁免權」,大家應該讓她、幫她、COVER她:「拜託你們體貼一點、替我著想、給我方便。」「連續假期是我約會的時間耶,我不要值班!」也不想想自己身處的門市服務業,連續假期是生意最繁忙的時候,妳要休假,別人不想休嗎?
她們往往認為自己事情最重要,但在職場上,大家都是平等的,有伴侶、子女的職場男女,往往得花費更多精力,進行工作與家庭生活的調度,沒有人有義務遷就「新進場」的人,沒有人必須為別人的幸福負責。兩種身分原本就會有跨度的陣痛期,如果不能認清這點現實面,處處哀怨自己的新歡處境,那妳有種辭職,回家當家庭主婦,否則職場團隊是沒必要因為妳而停止轉動的,除非妳是老闆。
《情慾愛神話 鳥來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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