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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前我是實習醫生,有天半夜忙完經過病房看到病人跪在那,那不是早上總醫師才跟他說「我是醫生,聽我的明天開刀」那個病人嗎?我走過去問他怎麼了,他說:「我食道癌明天就要開刀,醫生說不開隨時會死,開了也可能會死,我到底要不要開?」食道癌現在預後都不好,何況當時,我看他眼淚一直流,心想學長醫療處置沒問題,完全符合SOP,但我開始困惑了。

放手讓病人安心走

不久又有個做完化療的乳癌患者治療也不好,白天她非常漂亮,每天開朗的跟大家打招呼,可是到晚上就狂吐。我發現醫療流程都符合沒錯,但人有感覺,當醫師不知病人黑夜的悲憂和不舒服,怎麼照顧他全身?後來看當時趙可式博士談安寧療護,覺得是我要走的路,可是當時還沒安寧專科醫師訓練,我就選較少人走的急重症。

醫療有極限,不是同意所有治療,病人就可以活下去。那天學長跟我交班後1小時就被車撞昏迷送來急診,護理師發現是他,立刻跳到床上急救,但他已無生命徵象。

那戰鬥很殘酷,邊壓胸血就從鼻腔、嘴巴跟耳孔流出,終於心跳恢復要送開刀房,心跳卻又停了。護士尖叫又趕緊跳上床壓胸,所有急救又再啟動。我急救的手沒停過,忽然一個尖銳叫聲傳來:「不要再救了,拜託……」那是學長的太太,也是護理師,哭著說:「他有交代,有天若救不回來或救回來也是躺床上不能上班,就不要再救了。」我想起學長曾跟我說:「醫師要放手,家人要放下,病人才能安心走。這人生若能及時放下,都是好人生。」為讓學長善終那份愛,我忍痛放手。

越是VIP死越慘

不放手的常是家人。有病人簽好放棄急救,但家屬照自己意願強迫病人活下來。我有個老師常說,死亡要練習。當他癌末知道自己來日無多,妻子不在了,不忍在美國的獨子擔心,他簽好預立緩和醫療意願書,安排好自己的善終。後來我出國開會,回來卻發現他身上插滿管被五花大綁躺在床上,他一看到我更躁動了,我很震驚問護士,才知道我不在時他昏迷送院,他當律師的兒子回來後堅持要急救,否則要告我們。

有些家屬不在病人身邊,很難感受癌末病人的痛苦;或為緩和愧疚,往往要求醫師積極治療。老師是名醫,好多政商名流來關心,一人一個意見,每科醫師來也很公關,看完交代幾句就走,典型VIP場面,醫師不放棄、護理師不放棄、家族不放棄、長官不放棄,越VIP死越慘,因沒人願意跟他說善終,那真是難過極了。

我說服他的兒子,他看父親每天掙扎很痛苦,也覺得做錯了,最後我們向醫院醫療倫理委員會申請拔管。我常說名醫、有錢有勢的人很難善終,尤其那些不動產很多、遺囑信託還沒處理好的人。癌末病人有時我不輕易插管,如果家屬堅持,我會開家庭會議。

所以簽好放棄急救,也要事先跟家人溝通好,否則到時家屬說要救,醫師不救會犯法。目前立院推《病人自主權利法》就是讓醫師和家屬都要尊重病人本身的善終意願。末期病人不管是否積極治療,醫師都可以幫他緩和解除痛苦。我常跟人分享如何善終,因我們必會死,人生最後就是求好死,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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