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店風行之前,台灣有些很有特色小酒吧,甚至裝潢得像武俠小說裡的酒館,很適合文青型的上班族聚會聊天。我並不自詡為文青,但還是有機會被朋友找去喝杯酒、聊是非。
後來因為開設顧問公司,接到國外酒商的業務,曾經認真地研究過雞尾酒,知道它是美國文化代表之一,早在200多年前就有酒保調製混合酒精、水果、蜂蜜的飲料,在美國實施禁酒令的時期(1919年-1933年),雞尾酒仍在私營的酒吧內,以陳倉暗度的方式滿足喜歡品酒的人士。據說,「雞尾酒」是因為一位女士隨手摘下一根裝飾店面的雞毛貼在酒杯的杯緣,因此得名。


友人沾酒開始抱怨

這幾年生活規律簡單,很少參加商業活動、開幕酒會、夜間應酬,雞尾酒幾乎已經絕跡於我的人生。就在上個星期,有個朋友約我,談他工作的瓶頸,在一家他常去的夜店,打開酒譜菜單,發現除了各式傳統的調酒,還有一些創新的調酒名稱,要問酒保才知道內容。
 我很沒創意的點萊姆伏特加,朋友點一杯我沒聽過的酒,酒保特別跟他說明幾度之類的話。啜飲幾口之後,酒精終於釋放了這個朋友的情緒,開始向傾倒垃圾般滔滔不絕地,說出他工作的不愉快,上司是魔鬼,而每個同事都是豬頭。
 微醺之際,我突然很懷念之前跟女性朋友喝酒的時光。難道是酒精讓我隱藏於內心的性別歧視現形。當女生怨天尤人的時候,我覺得她們好可愛,的確是受委曲了;當男人指天罵地的時候,我覺得他們好可憐,把過錯都推卸給別人!
 清醒時候的我,不是對兩性平等很堅持的嗎?
但我明明還是記得「酒後不開車」呀,我應該還很清醒的吧!

 

吳若權《幸福人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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