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怡小姐,我很遺憾我們第一次約會如此不順利。早知道車站前那間百貨公司人潮那麼多,就不應該約在那裡,如果我記得替手機充電,大概也不會發生等了40分鐘都找不到彼此的情形。我也沒料到周末夜餐廳會間間爆滿,搞得我們找不到地方好好吃頓飯。最後站在路邊吃了蚵仔麵線和臭豆腐,我希望妳跟我一樣享受。那攤臭豆腐其實炸得挺香,泡菜尤其可口,算是意外的發現。
努力表現不被領情
我注意到妳心情整晚不好,應是妳工作不順,妳額頭冒出兩顆油滋滋的青春痘,閃亮似燈泡,說明了妳需要紓壓多休息。
妳問了我一堆私人問題,似乎很不滿意答案。我努力想讓氣氛愉快,妳也不領情。到後來我不禁怒氣中燒,為何我要取悅妳,難道只因妳年輕貌美,肚腹平坦,而且有一頭香噴噴的秀髮嗎?約會不成功,妳也有一半責任。
我承認我不善約會。但我是個活生生的男人。43歲,離婚,兒子跟前妻住,唯一嗜好是周末愛喝兩杯。我沒有快不快樂的問題,因為人生經驗告訴我,任何快樂都不會長久。今天我好不容易喜歡一個女人,她不見得喜歡我,就算她喜歡我,我們約會幾次,她終究會發現我的缺點而想分手,如果我們熬到了結婚,她會因為我賺錢太少而與上司有染,我會因為性生活不滿足而跟她好友上床。即便我們婚姻美滿,牽手偕老,死亡還是會帶走她。總之,兩個人之間總有一個人會先走,留下另一個人。世上任何形式的幸福,都有終結的一天。所以我沒有快不快樂的問題。我都想透了。人生就這麼回事。
因此,我想問妳,在任何快樂都不持久的前提下,妳願意再跟我約會一次嗎? 志德 敬上
胡晴舫《戀人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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