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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4次就訂婚有什麼了不起,我當初結婚,也才認識一個禮拜……」在國外念書認識的好友小芳在MSN上這樣說。5年前小芳閃電結婚,新郎一表斯文,從事音樂創作,那時才廿出頭的姊妹們,驚訝之餘,還參加了她的浪漫庭園婚禮,沒想到婚後3個月,瘀青就出現了。

要不是到她家聚會,也不會發現家暴。她遮著左眼吞吞吐吐,說是「不小心撞到頭」。私下再問,真的是音樂人動手拉小芳的頭去撞牆,只為了誰該倒廁所垃圾而吵架。這位看似體貼的音樂人,居然說男生上廁所沒用到衛生紙,垃圾都是女生製造的,不願意舉手之勞倒個垃圾;小芳已經忍氣吞聲做了所有家事,還要忍受這種蔑視,兩人吵起來吃虧的當然是女方,動手之後,男方又下跪懺悔……


娘家換燈管拒幫忙
每次出去,男冷女熱,小芳為了給他面子,還是偷偷把錢塞給男生,假裝是他出的,叫他去付錢。音樂人不喜歡跟小芳回娘家吃飯,連小芳娘家的燈管壞掉,請他幫忙,他也不願意。聽了真不敢相信,怎麼有人會容忍這樣的先生?看在我這個旁人眼裡,只有搖頭!
幾次家暴發生之後,大家勸小芳要去警局備案,但是一遇見他,小芳就變成委曲求全的軟腳蝦。我們幾個同學只能多多去她家關心,也透過留言告訴音樂人,敢再動手就會有人去報警。不過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小芳當然不希望事情鬧大,我是外人無法做些什麼,只有無盡的心疼跟憤怒。
感謝上天,現在音樂人已經玩膩也「打膩」了,一年多前已經搬出去,兩人分居中。儘管小芳還是愛著他,天天在臉書跟MSN上回憶過往甜蜜,還一直呼喚他要回家,但我還是覺得與其用回憶舔舐傷口,不如早早認清現實,勇敢承認錯誤,趁早甩了壞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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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