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媽
認識我的王子,是在參加紅十字會的義工急救訓練營開幕典禮上。當時他給我的印象是:很愛吃瓜子,不但吃光他面前一大盤瓜子,連我這盤也被他吃了個精光。後來我們分發到同一分區,沒有勤務的時候,他會拿出吉他自彈自唱,身邊總是圍繞一群美女,此時他給我的印象是個花心大蘿蔔。有一次我到中隊執勤,看到他正幫猴子剪指甲,這時我覺得他真不簡單,連獸類都能馴服。我們雖在同一隊,但碰面只是點頭招呼,沒有深談。合該緣分到了,某個星期天竟然只有我們兩個義工,而且一整天都沒有勤務,很自然地我們就在一起聊天。
他告訴我,他從小六開始學壞,國中就出入幫派、蹺課打群架、賭博打麻將……,聽得我一愣一愣地,不知該怎麼接話。從小到大我就是個循規蹈矩、一板一眼的好學生,這種電視劇情中的「壞蛋」,竟然在我面前,而且向我告白。他說因為喜歡我,才會告訴我他的過去,問我願不願意當他的女朋友?我腦袋一片空白,竟然回問一句很不搭嘎的話:「你會讀到博士嗎?」他當下仰天大笑,但是很快又正經地面向我說:「如果這是你想要我去做的,我一定會全力以赴。」自此以後,他努力讀書,以第一名高分考上台大研究所、以第一名成績獲得公費留學,並且順利拿到名校博士學位,回台任教,跌破了所有認識他的人的眼鏡。
目前我們結婚已經超過30年,生下3名子女,依然每天過著戀愛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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