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大學4年級的男生,為了幫女友慶生,買了100個圓形小蠟燭,先到賓館辦理入房手續,在床舖上用蠟燭排出「HAPPY BIRTHDAY」字樣,點燃蠟燭後,騎車外出接女友到賓館,希望可以給她驚喜。
就在他騎車出去接女友的時候,還不到30分鐘,他點然的蠟燭已經燃燒起賓館的床舖,高溫及濃煙啟動自動灑水系統,起警鈴大作。50多名的房客和大樓住戶驚慌逃生。消防局前往協助處理,幸好沒有造成傷亡,但因為房間裝潢已經全毀,必須要賠償將近百萬元。
燭光燒旅館非個案
看到這則新聞,很多人感到啼笑皆非。是大學生的常識不足、還是生活教育不夠呢?其實我每次到大專院校演講,都會提到很類似的案例。3年前的情人節,有位男士犯過相同的錯。微小的差異是,他在賓館排列的字型是「I LOVE YOU」,他外出接女友,不到40分鐘,把賓館房間燒毀。亂搞浪漫,代價很大。
無論什麼場合,只要我講到這則新聞,全場哄堂大笑,而今悲劇重演,當事人可能笑不出來。學校傳授的知識和學問已經夠多了,兩性教育也越來越普及。可是,沒人真正教過我們該如何製造浪漫,甚至很多人誤解了浪漫的意義,以為只有燭光、煙火、性愛,才是浪漫。
其實真正的浪漫,無須刻意製造,只要能彼此珍惜、細心體會,哪怕只是兩人一起等紅綠燈時,彼此眼神的交會,都有浪漫的火花朵朵綻放。
與其花費心血與資源亂搞浪漫,不如回歸相遇的初心。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用物質或生命象徵的浪漫,總有盡頭;只有存在於心底的燭光,才會真正動人,浪漫永遠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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