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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著嬰兒車,入夏以來最熱的一天,下午五點半依舊很曬,高樓大廈折射的陽光刺眼,路上行人都低著頭遮著眼匆匆走過斑馬線。她發現了什麼,猶豫不決,錯過了一次90秒鐘的綠燈。

對街LED的看板上,正播放一個口香糖的廣告,她盯著看了好久,最後廣告都換了,臉龐都感到灼熱了,才推著嬰兒車到樹蔭下休息。

再清楚不過,不管多久,她都不會忘記,那短暫出現的畫面主角,便是她深深崇拜過的男孩,她已經成為一個少婦,但男人的臉怎麼看起來始終沒變,還是她記憶裡那個青澀的模樣。

想著當時差點就跟對方一起私奔了,真傻,如今再看見他,心卻不再加速跳著。

是在某個咖啡座,她第一次聽見他,他手流暢的在鋼琴上演奏出許多動人的歌曲,搭配溫和輕巧的嗓音,她第一次聽見那樣的男人聲音,飽含許多跳動的情緒,好像他的世界便是個夢幻美景,無所謂傷心。他的臉有一股害羞的無助充塞眉羽,散發年輕特有的熱情。她在臺下偷猜對方的年紀,或許和她差不多。

她不是他第一個粉絲,卻是他的頭號粉絲。她會偷偷用錄音筆錄下他的歌聲,不論讀書或是睡覺都要聽。

她有幾張他的CD,偶爾他會演唱自己創作的歌曲,她錄下來後,燒成他的自選集。她崇拜的,除了他的歌聲,還有他在談話時,不時透露對夢想的追逐,對於創作的堅持。他偶爾的小舉動,瞇眼的燦笑、唱走音時做的鬼臉、專注唱歌的神情都令她陶醉。

像是一個偶像明星掉到了眼前,她深信不疑他是,也確信他有一天一定也會出現在螢光幕上。

到現在,她都不確定彼此是否真的愛過,他只是在回應她的崇拜?而她是否也只是沉浸在挖到寶藏的歡愉中而不自知?

我活了 我愛了 我都不管了

心愛到瘋了恨到算了就好了

崇拜是拋開理智的迷戀,她喜歡自己這樣,生平第一次奮不顧身想要捍衛一件事。

「妳真的瘋了。」當他搬到臺北四坪大的小套房,打開門看見她拿著行李站在門口時,他嚇傻了,一時之間她也不肯定他是否高興,直到他將她抱緊到喘不過氣她才終於鬆了口氣。

她逃離了父母為她安排的留學行程,過幾天信用卡也被凍結,僅剩的金融卡裡面是她從小到大存下的零用錢和壓歲錢,她已決定好將一生賭在這個男人身上,就不在乎這一點點金錢。

嬌生慣養的她,從來沒有洗過碗、端過盤子,或是在顧客面前裝笑臉,還是熱情喊著「歡迎光臨」等一成不變的臺詞,但為了「崇拜」而犧牲,這兩個字代表了至高無上的意義,她的人生中至今沒有出現過的重要性,她必須去將它擦亮,亮到終被刺瞎了眼睛也甘願。

你的姿態 你的青睞

我存在在你的存在

她疲累的返回那兩人的小小住所,犧牲的意義在這個不起眼又雜亂的房間裡,只要對方戴上耳機在專注聽音樂的同時能夠轉頭看她一眼,一天的辛勞都甘之如飴。

不是在他的夢想有了實踐希望的同時他才離開她,或許她至今仍想不透他們相愛及分開的理由。

我還以為我們能 不同於別人

我還以為 不可能的 不會不可能

火花終將會燒盡的,她發現再怎麼努力,她都無法讓他發亮了。

或許,他是屬於別人的光,或許,他的熱度根本不夠自己發光。

當付出是理所當然的時候,感動便少了。當崇拜是理所當然的時候,感覺便膩了。

她拉了自己的行李,回到曾經決裂的家,傷口好像不曾存在過。生活一如往常,她還是那個乖巧的女兒,父親也不曾是那個口出惡言的男人。只是母親會在看電視時,突然轉掉正在收看的節目,或是藏起報紙裡影劇版的消息。

她很想告訴母親不用那麼刻意,因為自己已不再在意。

雖然她始終留意對方後來的發展。

她買了一張他的CD,至今還擺在丈夫的車子上。

那是唯一的一張,後來愈來愈少聽聞他的消息。

如今,那在廣告中白燦的笑容還和記憶裡的一樣,她誠心的希望他是那家廠牌的代言人,而不只是個跑龍套的小角色。

即使,她望著他的眼神已不再燒灼,即使,他們從未真正的愛過對方。她還是很感激,他讓她有過那樣瘋狂的崇拜,所以如今她才能不再為愛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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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