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和自己結婚的,往往不是自己最愛的人,而是可以和自己好好相處的人。」很多人這樣說,也有許多人有同感,甚至有些兩性作家也是這樣寫,可見「相愛容易,相處難」不是唬人與胡謅的。
朋友步入禮堂,送給我的忠告是:「男人對女人好,女人的日子就好過了。女人若是選一個自己愛的,個性卻不合,那就會愛得死去活來、遍體鱗傷。」
朋友年輕時候的擇友條件就很嚴苛,她只和有成就、有錢的男生交往。她看不上眼的,絕對不會給他一點機會,連做朋友都不願意。然而她看上眼的,偏偏個性都比她還要倔強。剛開始交往時,男友都會讓著她,交往久了,男友一不開心就打她、搞失聯;開心時就主動來找她,帶她去吃大餐。她幾乎天天看男友的臉色在過日子。
那些日子她過得極痛苦,決定找一個溫和的男人嫁了。她想要平靜的過著平凡、穩定的生活就好。她常常跟姊妹們說:「愛情真的不能當飯吃,那是傻子才做的事。」她說她再也不想為愛情失去自我,所以她找了一個很愛她的男人結婚了,雖然她並不是很滿意目前老公的外表,卻很稱讚老公的EQ。
愛是什麼,唯有愛過的人才懂得。朋友現在過得很幸福,但並不是所有效法她的人都會得到等量的幸福,所以,用自己的方式去愛吧!只要你自己衡量,覺得值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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