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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的作者瑪格麗特.莒哈絲晚年有一個比她年輕四十歲的小男友楊.安德烈亞。他是她最痴心的讀者、她的助理、她的繆思、她的看護,也是她的小奴隸,陪她度過人生最後的十六年。他本來是個同志,學生時代深深迷上她的書。在《印度之歌》的首演上,他與她相遇,他問她可不可以跟她通信,她抄了巴黎的地址給他。從那天起,他給她寫了長達五年的信,她從不回信。

五年後,他在電話亭打電話給她,她要他買一瓶酒過去她位於諾曼地黑岩旅店的房間。從此以後,他再也沒有離開過她。

莒哈絲酗酒嚴重,善妒如狂,她像母親,也像女王般對待他,兩個人的愛情至死不渝卻也絕望畸零,一次又一次,她把他連行李丟出去,他卻一次又一次回來。她無法將他丟棄,他也離不開她。莒哈絲死後,楊住在聖伯諾瓦街她留給他的小房間裡,家徒四壁,陪伴他的只有回憶。

「您愛我嗎?」她曾問他,他無法回答。她說:「如果我不是莒哈絲,您根本不會多看我一眼。」他也無法回答。她說:「您愛的不是我,是莒哈絲,是我寫的字。」他同樣無法回答。

讀了莒哈絲和楊的故事,我跟我的經理人打趣說:要是我努力些,比現在出色,那麼,當我很老很老的時候,我是不是也會得到一個小奴隸?他給我愛情的感覺,即便是在垂暮之年,我也因此還能夠繼續寫愛情小說。

可是,有個奴隸也是很累的啊。

每次看到這樣的老少戀,撇開戀父和戀母情結,我總難免會想,要是她跟他一樣年輕,她還是會選擇他嗎?比如說,年輕的莒哈絲會選擇楊嗎?答案卻是悲涼的。

女孩子年輕的時候愛的也許是個成熟的男人,他比她大八年甚至十年,可是,他的魅力決不是那些小伙子可以相比的。她願做他的小奴隸,可他卻看不上這個丫頭,她太小了,他愛的是那些跟他年紀差不多的成熟的女人。

女孩看不起那些女人,她心裡想:「三十歲多老啊!」她恨恨地說:「要是我也這麼老,我寧願死掉!」她每天看著自己的胸部,希望自己快點長大、再長大些,那就可以穿上性感的衣服誘惑這個男人。

等她長大了,二十幾歲或是三十歲,她才知道三十歲用不著死,三十歲很美好。

然而,當她再老一些,要是沒有一個比她老的男人照顧她、當她的老奴隸,陪她終老,那麼,遇到的會不會是她風華正茂的時候不會選擇的男人?會不會是她條件最好時決不會看得上的男人?

那是妥協嗎?還是也夾雜著悔恨?那個消磨她青春的男人已成過去。這時候,假若愛一個太年輕的,情何以堪?再說,也不一定會有這個人出現。愛情是人與時光的追逐,戀愛中的人好像永遠不是自己真實的年歲,若非變年輕了、變幼稚和傻氣,就是變老、變滄桑。我們是戀人,卻也超越了戀人、跨越了時間的茫茫浩海,我們是朋友、夫妻、母子父女、兄姊弟妹,也是奴隸和奴隸主。

想要一個小男友和小奴隸麼?我想要的一直是個老奴隸,和我一樣老,或是比我老幾年,等我們都老了,他才突然想起什麼似的,跟自己說:「怎麼我一直在當她的奴隸?我太笨了!唔,只要她幸福就好。她想都別想把我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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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