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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小學五年級分班的時候,有一名女孩特別引人注目。

 

她並不是班上最漂亮的一個,但很有氣質,一看就知道出身良好。成績優秀,運動能力強,卻總是待人和善,從不擺架子。

小孩子表達喜歡的方法,大抵就是故意惡作劇或幹些蠢事來引起心上人的注意,再不然就是厚著臉皮,再小的事也拿來當契機攀談。上述的那些事我一項也沒做,因為無論從任何條件來比較,我與她都天差地遠,但她沒因此而瞧不起我,為此我相當感激,維持了兩年淡如水的同學生活。

當時小學的旁邊就是國中,畢業後大多數人都到那就讀,我和她也一樣,只不過不是同一班了。那時我不僅是班上被霸凌的對象之一,也因成績欠佳而挨了不少板子,慘到我懷疑老師是不是看誰家窮誰家富決定誰該有怎樣的待遇…而每次月考過後,我都會看著她走上司令台接受表揚。

國三時我以為發生神蹟了,不然為何我和她又同班了?她還記得我……只不過有一件事令我倍感羞恥,那是有一次老師先當著全班的面宣佈我是數學最爛的一個,讓班上的人笑完後,再把我叫上前去狠狠修理一頓。我懷疑手掌是不是被打斷時,老師的下一句話竟然是「Double!」再打了一次,再忍受恥笑一次……那時,我完全沒勇氣去看她的表情。

高中時她理所當然進了全市最好的女校,而我則邊感激總算沒有體罰了,進了間普通的高中,過著堪稱就學來最平穩的日子。偶爾會在補習班的招生單上看見她的照片,而那裡是我沒錢進入的地方。

大學四年完全沒她的音訊,不過我想她絕對被表白過無數次才對,要不然她周圍的男性就全是傻瓜啦!

之後發生不少事,我的人生計劃全毀,找工作頻頻碰壁,參加幾次國家考試都名落孫山,卻在一次看見榜單上有她的名字……不管那是不是同名同姓,我都在螢幕前哭了。

小學到現在,二十一年過去了,臉書早已滲入人的生活,但我從沒試著找過她。我畢竟害怕,或許她早已結婚生子,或許她正與男友熱烈中,又或許……無論哪一種或許,裡面絕對不會有我就是了。

如果問我,這是愛嗎?我會說,別開玩笑了,怎麼可能是呢?這終究不過是個膽小鬼的自作多情罷了。儘管輕蔑、儘管否定、儘管嘲笑吧,那都是我應得的。

但我仍然戀慕她,希望她過得幸福快樂,也希望她早已徹底忘記有我這個人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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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