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同事和先生帶孩子到國外玩,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來。不但買了好多伴手禮請大家吃,也述說旅遊期間的樂趣,令人羨慕不已。
沒想到,昨天中午同事接到先生電話,兩人好像為了出遊費用分攤問題起爭執。因為聲音有點大,坐在後面的我,想閉耳不聽都難。
吵架內容大致是,「代墊」開銷的同事要求一同出遊的婆婆的機票、食宿及購物應由先生支付,其餘部分由兩人均攤。她先生則認為,婆婆與孩子同住,又幫忙照顧孩子,購物也不是全為自己所用,應該依適當「比例」分攤才合理,兩人各說各話,僵持不下。
不只出遊或聚會餐敘,連親友的紅白帖或父母生日、年節孝敬金,同事夫妻也約法三章,各自負責婆家及娘家部分,分得一清二楚。其他家庭及孩子的教養費用,經記帳及確認後,平均分攤;若未經對方同意或事後追認,購買費用較高的生活用品,則要自負其責。
相對於許多夫妻「斤斤計較」的財務分擔問題,我們家情況單純得讓人「搥心肝」。婚後,我就把存摺、印章、提款卡,統統交給太太「全權」處理,房子也登記在太太名下。當然,家裡所有開銷、孩子教養費、保險費,也不管婆家或娘家,全部由老婆大人負責。
二十幾年來,我們夫妻沒有「分攤」家用或「算帳」的問題,遑論為了「錢事」爭吵。慶幸的是,老婆大人理財得宜,秉持量入為出,不追求時尚,不會亂花錢,家裡一直維持「小康」經濟狀況。
而生活簡單、兩袖清風的我,就靠老婆定期的零用錢「樂逍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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