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松齡 器捐家屬
那天我發燒,孩子的媽去吃喜宴,我要念國三的妹妹出去吃飯,我去看病。看完醫師回來,我在巷口遇到妹妹,問她還沒去吃飯?她說沒有。我說:「那小心,再見。」這是父女間最後對話。
不久就聽到巷口有人喊,有個妹妹被撞!我抖了一下感覺不是很好,衝下樓看到拖鞋很像我家的,又往前走看到眼鏡,就覺得是妹妹的。趕到醫院確定是她,她被超速的公車撞到。
女兒外表都很好,但我一看她大腦的片子就想完了,那就像豆腐被砸爛在地上,糊成一片。醫師說,這連奇蹟的機會都沒有,只要撤除維生系統,她就走了。我想試試待幾天是否會轉好。
就在傻等時,看到病房下方好小一張「器官捐贈救人」紙條,我想,與其讓妹妹放著死,她這麼年輕器官還很健康,不如捐出來救人。以輪迴來說,她欠人的,就這輩子一次還完吧!
老婆哥哥 各有堅持
簽同意書前,我回家坐女兒床邊跟她聊,剛開始她不同意。我說:「妳現在只是躺在那的洋娃娃,爸爸也可以照顧妳,但妳再也不能彈心愛的琴。」很奇怪,搏杯立刻升高。該跟女兒說的我都說了,也不確定她是否聽到,這幾年因為有這寶貝女兒,我很快樂。如今父女緣分就到此,她得要離開了,我藉此調適失去她的傷痛。
老婆起先猶豫,我說:「醫師說了,她連做植物人的機會都沒有,既然是事實,留著做什麼。燒了埋了什麼都沒有。妹妹這麼有愛心,外面小貓小狗都偷撿回來養。」她才同意。
外婆怕妹妹醜,不願捐皮膚,我們尊重她,沒捐皮膚。
我哥是佛教徒,堅持妹妹死後8小時絕不能動,我說這8小時怎麼算,兩次腦死判定就超過8小時了。
而且她沒知覺了,如果會痛,不會通過腦判。
人死魂魄就走了,不會留在身體,那是借用的軀殼。
女兒轉送大醫院摘器官,醫護人員一路按摩妹妹的心臟,但心肺最後仍積水無法捐。我曾拜託醫師,取完器官縫好一點。可是領遺體時,看他們粗率的從冰櫃拖出女兒遺體重摔下來;又看遺體縫得很草率,我心痛醫師不守信,懷疑我的決定到底對不對?
我曾寫信給院方,希望在匿名下,了解接受女兒器官的人的狀況,但毫無音訊。之後9年,我過著行尸走肉的生活。
某天,參加器捐協會聚會,看到9個器官受贈者哭著說,從得病發病到得到器官,日子的改變,這些話我苦等9年,我心裡流淚高興,頓時釋懷。雖然他們的器官不一定是女兒的,但我都當成是女兒的,女兒還活的很好,只是活在不同人身上。
我謝謝他們照顧女兒,代她去看未看過的風景,走她未走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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