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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落腳台中,在日式簡餐店覓得工作,應徵我的是老闆本人,略為矮胖,長相酷似某主持人,他穿一件領口洗成波浪狀的舊T恤、藍短褲和一雙名牌豆豆鞋,看完我的履歷,便阿莎力的說:「明天來上班!」工作一段時日,從同事口中得知老闆是知名藥廠小開。難怪他就算一身工作服,在廚房揮汗如雨的料理食物,也不曾見他慌張狼狽,甚至準備數條乾淨毛巾,隨時讓自己維持整潔,或許這就是家族環境塑造的自我要求吧。


談笑風生 令人著迷
工作之餘,老闆談笑風生毫無架子。慢慢的,我對老闆好感漸生,但自知外表不出色又有不堪回首的過去,只能將心意深鎖。直到家人傳來壞消息,前夫的債務官司確定拖累到我,甚至因為離婚搬家的那段期間,漏失法院傳票,未能出庭應訊的我已遭法院通緝,家人急召我回家。
深思之後,不想日後給老闆帶來困擾,我毅然向老闆吐實並辭職。老闆聽後,竟然極力慰留。因為老闆的和善,也因為心想此去我們就無緣再見,我不知哪來的勇氣,脫口說出另一番心事,告訴他我對他早有一份特別感覺,但自知不配,所以不想再自擾擾人下去了,希望老闆答應我辭職。只見老闆微微一笑,說:「妳不是我喜歡的型,但妳是一個好員工,好好留下來工作,若有什麼事情,我會幫妳處理。」當下告白被打槍的滋味有點糗,但是老闆就是有這種震懾人的氣勢,讓人情願聽從。
隔周我因身體不適到醫院就診,被警方查獲,老闆接獲消息旋即趕到警局,甚至還為我簽署了一份本來該是家人來簽名的文件。直到我必須被押解回原案所在地院,他迅速塞給我兩千塊,再脫下外套蓋住我上了手銬的雙手,目送我離開。當夜還聯絡他的北部友人連夜幫我交保。之後,官司一打10個月,我才獲判無罪。
雖然已好久不見,但老闆那3年的情義相挺與照顧,仍點滴在心。


翔媽╱台中(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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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