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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小說家葉石濤生於1925年,他曾回憶說,爸爸每天都要刮鬍子,「滿臉肥皂泡」,用的是「長柄的舊式刮鬍刀」,刮個鬍子,「總要費許多勁」。他家洗面檯掛有一條「漆黑的磨刀皮」,爸爸不時要來來回回磨刀,發出嘶嘶聲。
事實上,葉家父子的時代,刮鬍子已經變得簡單多了。吉列牌刮鬍刀片是其中一個功臣。


1930年代,台灣已經有吉列刮鬍刀(左圖,網路照片),當時報紙也有刊廣告。
陳柔縉提供小小推銷員大創意
鬍子老早就是雄性大麻煩,史前的男人已經努力在用石頭去除鬍子了。據19世紀上半葉的記載,台灣的原住民也受不了身體上的毛髮,「毛附體者盡拔之」。大約西元前300多年,希臘和羅馬人為避免戰爭短兵相接、肉身相搏之際,鬍子被敵人抓住,去鬍也成生活的一項日常。
19世紀,一堆西方人努力發明,試圖讓刮鬍剃刀更安全便利。1880年,終於首度出現當代刮鬍刀「safety razor」的字眼,並且具備現代刮鬍刀的雛型,有刀柄、刀架和刀片,可拆卸重組。
接著紐約這邊,有個叫金•坎布•吉列(King Camp Gillette)的年輕人,本來是瓶蓋發明人手下的推銷員,老闆曾經鼓勵他可以發明個用後即丟的東西。他把話放在心裡,有一天早晨刮鬍子,靈光一閃,他夢想要來發明用後即丟的刮鬍刀片。一開始麻省理工的專家潑他冷水,最後,他找到夢幻伙伴幫忙打造,1903年,以吉列之名為品牌的刮鬍刀片誕生了。
兩人合作,出名之事卻被吉列獨佔便宜,實在是另一人叫Nickerson,這個姓不怎吉利,發音容易讓人連結到nicked skin,暗示著「有傷口的皮膚」,簡直跟刮鬍刀片大犯沖,於是,新產品就以吉列為名,包裝上的人頭像也退讓給吉列。
1930年代,吉列刮鬍刀確定已傳進台灣,廣告不斷在報紙登出。當時不叫「刮鬍刀」,而是直譯英文,稱「安全剃刀」。刀片一包10枚,售價2圓上下,若以一片20錢來說,足以進兩次動物園,但看不到一場電影。
刮鬍刀片用鈍即丟,不需要三天兩頭再磨刀,非常輕鬆,在三○年代,卻給台北大直、中崙那邊的農民帶來多起無妄之災。市區的男士們隨手把刮鬍刀片丟進便所,農民收取再利用,灑進田裡當糞肥,如同埋了地雷,一不小心踩中刀片,腳即割傷。當時報紙說,農人忍不住咒罵,要都市人有點公德心。


陳柔縉《老牌子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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