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是一門學問,除了案件的證據與法律的論述外,如何在有限的開庭時間內,把事情說清楚,並藉此博取法庭站在自己的立場和觀點,更是一門高深的學問。
記得有名男性朋友主張妻子把他當提款機,經常索錢外,雙方已無任何感情交集,所以向法院訴請離婚,不過第一審法院認為尚不構成離婚的重大事由,所以駁回他的離婚請求。他獲知判決結果萬分痛苦,不知這樣毫無意義的婚姻還要煎熬多久,因此上訴二審法院。
二審法院言詞辯論期日,但見審判長提出簡訊證物,詢問女方:「妳為何要對妳先生說,如果這個月生活費沒有匯進來,妳就會到公司去找他,讓他丟人現眼?」在他妻子尚未回答審判長的問題前,就見她的律師擋住她的發言,搶先回覆審判長,表示:「因為男方多月未支付家用,她不得不這麼做。」
咄咄逼人天秤傾斜
女方的律師不僅為當事人提出完善的解釋,還順便攻擊對方,態度極其強勢且咄咄逼人,反之男方則無女方律師辯才無礙的口才與氣勢,但坐在旁聽席觀戰的我,未等結辯便離席,因為這場官司勝負已見,這態勢已然預見男方將翻轉逆境並贏得官司。
很明顯的,男方訴離理由便是婚姻中女方過於強勢,且在經濟上需索無度,審判長都已經給了她說明的機會,她卻未察覺,依然本於自己向來風格,展現攻擊性與理所當然的態度,雖看似維護權益,但這態度卻加深了法官對於男方所主張事實的心證與觀感,因而反讓這案件在第二審改判男方訴離勝訴。
在此並非鼓勵朋友在法庭上演戲或偽裝,畢竟身經百戰的法官可不是省油的燈,千萬別挑戰法官的智慧,我看過太多在法庭上作戲,庭內哭得斷腸,出了法庭隨即歡笑的當事人,聰明反被聰明誤地把案件走到死胡同,輸了官司的例子。
這故事倒是提醒我們,別忘了一件事總是一體兩面,凡事不能只看自己立場,忽略對方觀點,一味撻伐別人,卻輕忽自己不足,倘若少了這份體察,過度的自以為是,便容易惹惱站在天秤中間的法官,尚不自知地在法庭天秤已然傾斜下,還亂添砝碼,直至輸了官司才喊冤。在婚姻中如此,在法庭上更是如此。
《愛情臉書》賴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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