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偶然機會遇到大學時代就認識的阿珍。她說:「啊,人生真是滄海桑田啊,以前看妳活得安安靜靜的,沒想到現在每天都在電視上講話。大家都變了好多,只有我死心眼好像在原地踏步。」
「怎麼說?」我通常會等想說話的人自己開口,以免誤觸別人痛處。「妳記得我在大學有個男朋友阿祥嗎?我還跟他在一起。」阿珍說,「不過,我們還沒結婚。」不會吧,20年的愛情長跑,未免比馬拉松還長。


錯過嫁娶變成親人
「30歲的時候我很想生孩子,他不娶我;35歲他想娶我了,我不想嫁他。我們兩人分過了好幾次,結不結好像也無所謂了。他始終不是我的白馬王子。」她說年輕時,是他家庭有問題,他為家裡背了一些債,工作不穩定,有段日子根本是她養活他的。他脾氣不好,也是個懶惰蟲,不會做家事,「想想,嫁給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有憧憬?」
「沒有更好的人追妳?」「曾經有啊,只是我這人戀舊。想一想,他這個人雖不完美,缺點並沒大到必須要放棄他。他對我應該也一樣。我們兩個人只要再活久一點,應該會變成創金氏紀錄、認識最久又不結婚的情侶。」她嘲笑自己。
有一種感情的狀況,比「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還尷尬,叫做「無法放棄又走不下去」,就算相看兩厭,也無法相互棄絕,因為對方已經變成親人了。想想還真毛骨悚然。阿珍能夠撐下去,還有個因素─她是忙碌的女強人,可能也沒有時間、沒有機會去找別的好男人。反正也沒出現更有趣的異性,乾脆就和身邊人繼續打發愛情,打發時間。
這種感情,沒有發過光發過熱,不曾有滿天花火,從一開始就細水長流,應該不是女人渴望的幸福吧。


吳淡如《痛快人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