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老公4年多,幾乎每年都要經歷一次心力交瘁鬧離婚的過程。回想當初聽到媒人說男方家有3棟房子,1棟透天厝自住、2棟租人,男方又是收入穩定的國小老師時,我馬上眼睛一亮,心想我這種單親家庭長大,條件又普通的女孩子,竟然能認識這麼優質的對象,下定決心要好好把握機會,將來就能過上好日子了。
為了實現我的願望,交往期間我對男方呵護備至,凡事以他為中心,甚至出門吃飯玩樂的花費也是由我一手包辦,我心想吃飯也花不了幾個錢,將來嫁給他之後,等公婆去世後,他家所有的房子、土地全都是我們夫妻倆的,絕對划得來。
養老公還要當台傭
交往一年多後,我們就結婚,本以為美夢終於成真,哪知道,噩夢才正要開始。婚後才發現他的存摺、印章,甚至提款卡全在公婆那兒,他是每個月向父母領零用錢的人,難怪交往期間他出門老是不帶錢,吃我的喝我的。更令我生氣的是,夫家說我既然嫁進來了,也要一起分擔住的費用,水電、瓦斯、管理費以後都由我來出。
從此以後,我不但沒有過上好日子,反而過得比婚前還苦。日常生活老公照常花我的錢,因為他說他的錢都拿去繳房貸了,自住的透天厝雖是他名下,卻是貸款買的。
老公不僅沒有拿家用費給我,平常也從不幫忙家事,他說做家事是女人的責任,男人做家事會被笑。所以每年過年前我都要一個人打掃100多坪的透天厝,從白天掃到深夜,1樓掃到3樓,總是邊打掃邊偷哭。
我深深體悟,一個男人如果有一千萬卻連一塊錢都捨不得花在我身上,還不如一個男人只有10萬卻願意把10萬塊全花在我身上來得有價值。朋友跟我說「個性決定命運」,讓我啞口無言,因為一切都是我選的,如果人生能夠重來,我一定不要為了錢這樣出賣自己,不過,人生真的有如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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