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有些是預期中發生的,有的是突然或偶然發生的,更有必然而無法避免其發生的。例如天災地變,或許有事前預防的動作,可以將災害降低或減至最輕的程度,甚至能夠避免。人的健康狀況包括生病,或許能從生活習慣與作息著手,例如注意飲食、勤做適當運動,以至定期體檢來保持健康。如果生病,或許也能早期發現、及時治療,以避免病症惡化或早日恢復。
然而,人自母胎出生以後,從幼兒、童年、少年、青年、壯年、老年,最後往生,在這些不同階段的人生旅程裡,身體的成長以至心理的思維,都會有階段性的變化。例如求學階段,以至進入社會工作及交友,尤其家庭生活環境及習慣,或多或少都會影響一個人的性格與品味,甚至導致「為人」或「事業」、「工作」的成功或失敗。尤其當面對「感情」與「理智」時,孰重孰輕?或可並重?事情發生時所應有的立場,是人生旅程中最重要也是最難以抉擇的課題。
我們每天從電視或新聞媒體上,所得悉的貪污、殺人、搶奪、詐騙、侵占、內線交易,甚至竊盜等社會新聞報導,其真實與否,以至案件經司法判決的結果,不一定都與新聞最初的報導相符。因為有些刑案經檢察官起訴後,由地方法院一審、高等法院二審、最高法院三審,甚至幾次更審,有的有罪變無罪,也有的從無罪變有罪。尤其刑期長短的變更,真是令觀看新聞的局外人如同霧裡看花,類似案例多得不勝枚舉。因為涉嫌犯案的是「人」,檢調起訴的也是「人」,各審判決的也是「人」,最後被判決定讞的也是「人」。所以天下事的善惡、正邪、真假、是非都是「人為」而來。
凡事都應歸決於「人」的作為,而「人」除了是有血有淚有感情的動物,更應具有智慧、辨別是非的理性。前段曾經提過人生的旅程,最難的是感情與理智的選擇或調合,尤其人的本性,雖有輕重、多少、大小之分,但皆有與生俱來的「貪」。以飲食來說,多數喜歡吃好吃且有營養的;衣服也喜歡穿著質料好、剪裁好的;錢希望愈多愈好,事業也希望愈做愈大;在政治上,從最基層的鄉民代表、村里長、鄉鎮市長、縣市議員、立法委員、五都市長、總統、副總統等,如果有機會且自認有把握之人,就會參加競選。這些人的參選動機自認並非為貪,而是要爭取服務地方或為國家盡責的機會,問題是當選以後,在情感與理智之間,能否捨去「貪」念、為國為民盡心盡力,才是最重要的關鍵。
以上述說了一大堆道理,其實,感情與理智最無法釐清調合。且筆者學淺,尚請諸位賢達多賜譏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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