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明白
前一陣子,台北的柯P市長覺得讓警察像稻草人似地站在路邊取締違規停車,無異是一種人力的浪費,那還不如直接用道路監視器,來對路邊的違停車輛進行照相及開罰。
只是,這項措施立刻引發了許多駕駛人的不滿:「雖然是違規停車,但我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啊!因為台北市根本沒有提供足夠的停車位啊!」
而這種「不得已」的論調,立刻使我想到在同志圈長久存在的「假結婚」現象,因為,每一個選擇走入婚姻的男同志,也都覺得自己是被逼迫的、是極其「不得已」的。
是的,為了避免讓家人承受被外界議論的壓力,或是同志本身也不想在職場被同事當成怪咖,因此,的確有許多男同志會選擇婚姻來當成「護身符」;至於同志根本對女人不感「性趣」也完全不是難題,因為只要看幾部有肌肉猛男的A片,或是需要時直接吞一顆威而剛,那麼就能立刻達到男歡女愛或生兒育女的圓滿成果。
在以往常見的同志運動論述中,總會出現「希望異性戀不要歧視同志」這類的論點,可是說得不客氣一點,其實這也是同志基於良知,而對異性戀社會所做的提醒,不然同志大可以假裝自己是一個異性戀者,甚至就像路邊的違停車輛一樣,以「不得已」做為藉口,乾脆大剌剌地走入婚姻狀態。
所以,如果社會無法提供同志足以被尊重的自由活動空間,或是媒體還是動輒就以揶揄的態度來醜化同志,那麼,當多數同志都以「假異性戀」的身分走入婚姻體制中,真正受害的又會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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