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去超市買菜回家,發現貼在信箱上的彩虹貼紙被撕掉了。這已經是第三次。那是年前參加多元成家遊行時得到的,上面寫著:legalize gay marriage.(同志婚合法化)我一共拿回三張,已經全數被撕掉。我一時間怒不可抑。

第二天下班管理員調來監視器錄影,赫然是住樓下的讀小學約4、5年級的小孩。他在下午5點半下樓,走出大門,左轉面對信箱,快速將貼紙撕掉,揉成一團丟在隔壁的信箱……過程俐落迅速,竟不花幾秒,難怪詢問左鄰右舍皆無人看見,因為撕貼紙的手法實在專業。

有朋友以為是小孩子頑皮,我仔細看錄影帶,發現他並非放學路過,或一時興起,而是「專程」下樓(那時間小學生早已放學回到家),只為了撕掉貼紙。撕下後立刻又轉身上樓,懂得避人耳目。

母親態度說明一切

貼紙上的英文即使小學生讀得懂,也難以理解其中訴求。同志是天生還是選擇?結婚在法律上有何保障,義務和責任?婚姻是不是憲法賦予每個「人」的基本權力?

一個小學生哪能想到這麼多?

我立刻上派出所備案,員警問,是什麼樣的貼紙?我說:「同志可以結婚的貼紙。」員警會心一笑:「這是毀損他人財物的罪喔。」警員陪我去敲他們家的門。兩層鐵門裡內層開了,一張臘黃略呈黑沉的中年女人的臉,馬一般長,幽暗門洞裡只見兩顆眼白,大白天卻冷氣逼人:「管理員已經告訴我了。」說完砰一聲把門又關上。員警摸了摸鼻子:「有這樣的家長,孩子怎麼教?」而只有我明白:孩子會撕貼紙,只是大人的緣故。

有直人朋友不解同志為何如此汲汲爭取權力,問:反同(homophobia)的人在哪裡?

我心想:想要知道很簡單,只需幾張貼紙,你就會發現,反同的人原來就在你身邊。

陳克華《我的雲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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