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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智 中小企業主

我出生三重,有6位兄姊,父母是講閩南話的泉州人,剛出生就離異。因為我爸不負責任,媽愛賭,生下我家裡只燉一隻雞給她做月子,就透過街坊鄰居介紹奶媽,剛好有個鄰居的鄉下親戚生的小孩夭折,有奶水,就抱我去給她養到5歲。大概在林口,泰山一帶,直到父親再婚,我才被找回來。

說是找回來,一點也不誇張,因為我爸根本不知道我被收養在哪裡?而且還是在他再婚,找回四散的6個子女,經我大姐提起還有個弟弟,在後母堅持下,才把我找回來。後母是養女,從小寄人籬下,感受過被父母拋棄之苦。

養父母對我像少爺

爸爸託人來找我那年,我5歲,突然驚覺我叫阿爸、阿母的養父母不是親生父母,而且馬上就要離開,我驚慌失措嚎啕大哭。分離那天,養父帶我從鄉下一路翻山越嶺,經過的街景我都還記得;到台北車站後,養父打了個公共電話,又買了2、3個椪柑給我,就帶我到長安西路,我爸開的會計師事務所。那是1樓,木框玻璃門上紅底寫著「王人瑞會計師事務所」。當時我爸不在,由後母接待,一進去我就坐在地上哭,和養父在事務所等我爸等了很久。還記得養父最後離開的身影,沒想到再也沒見面。

養父個子瘦小,養母豐腴,住鄉下三合院瓦房,飯廳在中間,務農,有養雞跟豬。他們常把我帶到田埂裝在竹簍中,然後下田工作,我還記得旁邊放著茶水,休息時餵我吃綠豆湯。

他們給我起個名字叫阿草,就像親身兒子,又像少爺一樣對我。他們有兩個小孩,姊姊大我4、5歲,哥哥可能大兩歲,都對我很好。如果欺負我或沒把我照顧好,他們就會被爸媽打。記得有次我用竹蘿框雞來玩,結果雞飛起來啄傷我,哥哥姊姊都被打。

小學5、6年級時,養父母住的鄉下拜拜做醮,寄來邀請卡,父親才帶我循著地址去作客。當時他們已搬到桃園八德,不料卻遍尋不著,邀請卡後來也搞丟,從此不曾往來,成我此生最大遺憾。回到原生家庭後,父親還是不管家務事,兄姊很叛逆,跟後母處不好,我飽嘗他們的欺負,感覺從天上掉入凡間。小五,大姊帶我去見改嫁的生母,她自覺虧欠我,對我很好,我這才感受到一點親人的關愛。後來從台大法律系畢業,經營補習班事業有成,讓我更想找回養父母以報答養育之恩。

這些年,我常跟爸媽跟姑姑聊,想打探一些訊息,可是都問不出所以然來。這麼大的恩情,我爸竟沒留下養父母的姓名地址,這點我很不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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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