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75歲,活力充沛。她應該是台北市數一數二有錢的女人。因緣際會和阿嬤吃飯,飯後才知道餐廳是阿嬤開的,隔壁另一家餐廳也是。阿嬤挽著我的手送我出來,對我說:「有空再來吃飯,這裡選擇很多啦,我告訴妳喔,這邊有6棟都是我的,後面那一排有家拉麵店很好吃,也是我租給一個日本人的,那幾棟也是我買的。」天哪,這是台北市的精華區呢!

發誓要比前夫有錢
再一次見到阿嬤,我忍不住問她,她怎麼白手起家的。阿嬤說她出生富家,從小看見自己的阿嬤年紀不小了,還在家中指揮東指揮西的,心裡就想:「以後一定要像阿嬤一樣,當個有權勢的女人。」只不過她嫁了個風流老公,很早就生了5個孩子,30歲離了婚,一貧如洗。
阿嬤的觀念很先進。是她自己要求離婚的。老公離婚的條件是:所有錢歸他,所有孩子也歸他。阿嬤咬牙答應。「果然如我所料,當他有了別的女人,生了別的孩子,就不再要原來的孩子了。孩子一個一個逃回來找我。」離婚時她發誓,將來要比前夫有錢,她在「客廳即工廠」的時代中賺代工的錢,日拼夜也拼,工廠越做越大。賺來的錢都用來買房子,住家旁邊只要有房子要賣,她有錢就買下來。「從一坪一千二買到一坪幾十萬,我從來沒賣過。」阿嬤說。
阿嬤很富有,也很會過日子,子女也孝順。阿嬤最近花了幾百萬做假牙。她說女人沒錢很可憐,她有個親戚,也有5個孩子,要做假牙,跟每個孩子拿10萬,5個孩子卻一起來討價還價,說每個人只能湊5萬。「枉費她花一輩子青春養,真不值得啊。還好我花錢不必問小孩。」
阿嬤證明了:女人要有錢,到老才愉快。


吳淡如《痛快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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