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台灣人結婚對數僅117,090對,創下近37年新低。台灣生育率在2008年降為1.05,成為全世界生育率最低的國家。離婚人口不斷成長。2009年離婚對數為57,000對,換言之,每兩對結婚,有一對離婚,高居亞洲第一。有人歸咎2009年是孤鸞年,所以結婚對數下降。這年頭年輕人哪在乎孤鸞年等傳統禁忌。


歐洲有偶遠低無偶
婚姻在古代有兩大目的,一是傳宗接代,二是經濟分工,婚姻制度在東西方社會都曾是變相的社會安全制度。個人的生老病死,全賴婚姻與家族制度來保障。當一個國家有完善的社會福利和安全制度時,人們對婚姻與家族的依賴自然變少。台灣的健保制度獨步全球,讓人們沒有後顧之憂,台灣的社福也許不及北歐、日本等國家,卻比許多西方國家還要好。
全球人口過剩,養育子女成本不斷上升,在台灣養一個子女的成本是800萬台幣,升斗小民怎生得起?當女人賺錢本事比男人高,哪還願待在婚姻中受欺壓,當家奴。
其實歐洲各國有偶的遠低於無偶的,同居人口多過有婚姻的人。離婚更是家常便飯,對會賺錢的一方而言,每離一次婚就等於脫層皮,誰敢自找麻煩結婚。
離婚率高,生育低,代表該國較民主平權,女人就業率高,女人有生育自主權,難道不是可喜現象嗎?也不枉我們這些婦解份子,貢獻半生歲月在台灣婦權的提升。
如今一紙婚約既不能保障愛情,更易受外遇侵襲,婚姻制度不崩盤者幾兮。台灣若不是娶外籍新娘的人多,結婚率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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