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梅璇
《楞嚴經》有云:「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由此可以想像這麼一個情境:路上兩人並肩同行,其中一人視線被同伴上揚的手臂牽引,從街景緩緩移至夜空,眼前頓時一片空曠,只見指與月,月與指,視線至此,有點迷惑地,猶疑了一下。
舊時在指甲塗敷鳳仙花汁液的女子,是否曾在夜裡指點情人或姊妹,凝望月色暈染的一點殷紅?我想大約是有的。自古至今,指甲始終凝聚著濃烈的戀物欲望。日常生活裡,無論是敲擊鍵盤,晾曬衣物,或淘米洗菜,手多半處在勞動的節奏中。只有旋開指甲油蓋,一手握著刷柄,刷頭壓按住瓶口內側,抿去多餘水分,留心閃避甲溝死皮,屏氣凝神,一筆將飽蘊顏色的刷毛,從指甲基部平滑推往指緣,優雅停煞,如芭蕾舞伶終舞一頓,我才真正感覺到指甲的存在。這一瞬靜息,有如華麗的禪修。
如是我觀察著自己,當一手為另一手描畫深朱淺碧,等於見證了手由平日自我意識指揮的肢體,變形為凝視的對象,欲望投射之物。當我塗上絳紅,對燈一照,十片弧面便泛著釉裡紅的溫潤瓷澤,孔雀藍流轉絲緞瀲灩,桑椹紫滲出甜絲絲,奶油黃引誘對稠厚熱飲的渴望。當代資本主義之繁花錦簇,更饗我等消費者以珠光、霧面、霓彩、果凍色、爆裂、磨砂、金屬、絲絨、麂皮、亮屑金蔥,甚至加入磁粉,或隨溫度變色。層層油彩覆蓋下,在消費美學的光暈中,指甲衍生出感官異變,成了鑲在指頭的微型珠寶、漆器、貓掌粉嫩肉球、雕花玻璃、馬賽克壁畫。手的工具價值隱沒了,手不再宜於擦拭地板汙垢,更適合掐進快感軟肉,自戀展覽,物之迷魅與虛無。
然而,一旦脫離人造燈光,進入黑夜,無論指甲承載了多少欲望,遙指月亮,月光必然滴落指尖,流淌於萬物間。指月有時,非關指亦非關月。抬手的那人,不過是朦朧中忽然一清明,想身邊親愛那人,能一同細細體味,此時此刻只有你我,和指尖琳琅,共沐月光,融為渾然月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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