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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友人玲的眼睛又紅又腫,我欲言又止,不知如何安慰她。玲和她的好友梅都喜歡上美國人老湯,最糟的是,這個男人愛上了梅,玲愛情沒了,好友也跑了,受到雙重打擊的玲紅著雙眼問:「為何這種事會發生在我的身上?」

「這種不講義氣的女人妳就不要理她了。」我試著安慰她,不過自己默默思考,這樣的說法公平嗎?畢竟,愛情這種東西除非是當事人,否則誰對誰非,很難論定,但是會搞成這樣,玲其實也要負起一些責任的。

同樣都是留學生,玲和梅因為都來自台北,所以格外投緣。玲喜歡上在語言學校任職的老湯,雖然不是戀人,不過兩個人常眉來眼去,大搞曖眛,梅常在暗地幫他們製造獨處的機會,讓玲十分感謝。

當時梅因為在找房子,頭痛萬分,「老湯不是有個空房嗎?」玲靈機一動,建議梅搬到他的公寓,這樣自己以後就可藉著拜訪梅的機會,跟老湯有更多相處的機會,不料梅和老湯孤男寡女日久生情,最後紙包不住火,讓玲十分錯愕。

這件事讓我想到一位女性友人的諄諄告誡:「絕對不要讓自己喜歡的人和任何女友有太多相處的機會。」真的不是因為我們太神經質或疑神疑鬼,而是大部分的人都不是要故意愛上好友喜歡的人,感情的事本來就很難用理智去克制,與其把自己放在這種尷尬的位置上,還不如在事情發生前,就把問題的根源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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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