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以為經歷20多年的民主運動,台灣已成民主國家,誰料台灣執政者的心態,仍停留在戒嚴時代。經濟不振,兩岸問題重重不思解決,卻管起小老百姓的性事。
台灣早該讓性產業合法化,卻走倒退路,娼嫖皆罰。婚姻制度根本不能滿足人的性慾問題,這是從古到今的事實,偏有許多虛偽的衛道之士不願面對這個事實:即娼妓是最古老的行業,全球皆然。
中共禁娼禁賭30多年,一旦改革開放,有如洪水氾濫。即便在禁賭禁娼時代,在上位者毛澤東之流依然女人不斷,根本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鰥寡孤殘需要發洩
這年頭,小老百姓、年輕人、無力成家者多有,鰥寡孤獨廢疾者比比皆是,他們要如何解決性慾問題?有一次我上電視台宣揚娼妓合法化的理念,便有觀眾叩應進來,大罵我是建中老師,怎敢說出如此敗德喪行的話。我不客氣反問他結婚了沒有?他說他已婚,家庭幸福美滿。
我告訴他我因丈夫外遇離婚,找不到第二春,但我有性慾需求,我要如何解決?如果我不用買的?他願來陪我睡,幫我解決問題嗎?這真是飽漢不知餓漢飢,告子說:「食、色性也!」古人都知道滿足食慾和性慾是人的本能,奈何禁之?
要在各縣市設色情特區是癡人說夢,就像早期許多公共遊樂場合不設公廁,逼得老百姓隨地大小便,如今到處是公廁,誰還會隨地大小便?
有些城市早有許多地方是色情場所如台北的華西街、寶斗里,何不順其自然,讓人們自行解決問題,政府及警察大可放手,連人民自行解決性慾都要罰,這不是警察國家嗎?
施寄青《紅男綠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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