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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證明我媽是我媽?」這句話聽來荒謬,但卻是中國小市民的無奈。

近日,北京的一位陳先生辦理出國旅遊,緊急聯絡人填的是母親的名字,然而,這位陳先生已是北京戶口,他的母親則是江西戶口。陳先生的戶口本上不會有母親的名字,北京的辦理單位要求陳先生提供緊急聯絡人確為其母的書面證明文件,陳先生百般無奈,索性付費交由旅行社代辦。

「怎麼證明我媽是我媽」便成網路流行語。
一個巴掌拍不響。流行語之所以出現,很大程度在於大家的共感。

荒謬規定不只一樁

中國社會是一個龐大的行政單位構成的國家,一般人結婚、生子、工作都必然與這些單位打交道,而且舉證資料不可少。要生小孩,夫妻雙方都需提出未生育的證明才能辦理准生證。
更讓人困擾的是,這個龐大國度裡的行政機關裡,各地方所要求提出的證明資料未必一致。
「怎麼證明我媽是我媽」是行政單位多此一舉的要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人們,卻也有要求證明的荒謬之舉。

2012年,作家劉震雲的作品《我不是潘金蓮》便提出了黑色幽默版的中國式離婚。小說背景是,中國實施一胎化政策,第二胎則必須向政府繳交罰款才得以擁有戶口,如此小孩才能上學,而罰款因地方與個人收入而異,從大城市的數十萬到農村的數千元不等。

但是,公務員、教師等公家單位人員生下二胎者則將被離職處分。

《我不是潘金蓮》便從二胎的故事開始。主角李雪蓮生了第二胎,雖然在農村二胎交幾千塊就能解決戶口問題,但是其夫秦玉河是公家單位的員工,二胎將使他被迫離職。於是,他們只有離婚解決問題。對李金蓮來說,離婚僅是形式上的,她和丈夫仍是實質上的夫妻。不料,秦玉河卻趁這個機會與他人再婚甚至生下子女。

為此,李金蓮開始上訪。在她看來,秦玉河不是個東西,要離婚可以,不過,要先證明原來的離婚是假,然後再「真正」離一次婚,這真真假假正是小說的精彩之處。此外,上訪過程中,地方官員不理不睬,直到她上了北京陳情之後,地方官員對她言聽計從,就怕她再到北京上訪。

真的假的都要證明,荒誕的黑色幽默情節。

李政亮《拆哪,這樣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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